(原题:马恩主张的“共和国”就是“立宪共和国”吗?)
红色文化网7月31日文章:马克思主义同宪政究竟是什么关系?原文篇幅较大,摘编如下:
《红旗文稿》2013年6月第11期刊发笔者的《对宪政问题的一些看法》一文后,连同该刊登载的针对宪政的其他文章,一经发表在得到主流舆论肯定和支持的同时,也招来一些人的批评甚至攻击,西北大学华柄啸堪称其中的一位干将。这位自称为“宪社派”代表,从7月3日起在自己的微博上连续发文(以下简称“华文”),批评笔者和所谓“反宪政派”。
“反宪政派”是反马克思主义?
这位“宪社派”代表说:“我所理解的‘宪政社会主义’,是指坚持、发展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学的科学原理,充分汲取新宪政主义、新共和主义、新制度主义、新现代化理论、社会宪政理论以及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等学理精华,来解决中国转型期社会政治领域深层次改革难题,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趋成熟的一种探索性理论,它为未来政治改革提供了新的可能与选项。”又说:“宪社派宣布自己是以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原理为指导,主张把宪政与马恩版社会主义紧密结合起来加以研究的新学派”,“宪政社会主义是以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学为指导,致力于解决中国社会主义宪政国家建设与社会解放问题。”
“华文”“宪社派”的本意是要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幌子,以便在中国冠冕堂皇、名正言顺地推行“宪政社会主义”,而我们这些不知趣的“反宪政派”打破了他们的如意算盘,偏偏说出“‘马克思主义的宪政主义’是附加在马克思主义名下的不实之词”,“马克思主义者不仅不会主张宪政或宪政主义,而且他们向来反对宪政主义、宪政制度”、“宪政的关键性元素和理念只属于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专政,而不属于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制度”之类的话来。这不明摆着在拆他们“宪社派”的台吗?
于是乎愤怒油然而生。“华文”指责笔者:“为了达到反宪政和混淆视听的目的,竟然可以不顾学术底线和最基本的学品师德,故意以歪曲手段来肆意糟蹋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内核及其活的灵魂”,“极其武断地宣布‘马克思主义的宪政主义’提法不成立,把自始至终支持全世界人民自由解放事业的马克思主义刻意歪曲、丑化为反宪政、反人民、反民主、反自由解放事业的国家集权主义、官僚垄断主义的‘意识形态道具’,处心积虑地肆意破坏中国人民尤其是当代中国青年一代对于社会主义、对于马克思主义认同的社会心理基础。”[13]
“华文”还说:“反宪政派”所依据的学理资源“以马克思主义的包装形式出现,其中包涵着大量对于马克思主义原理的歪曲与利用,在其本质上是反马克思主义的国家主义毒素在社会主义共和国肌体内的一次毒性大发作”,目的是要“通过夸大敌情、挑起对立、渲染意识形态斗争等手段蒙蔽、欺骗党和国家的高层领导干部,离间党和知识分子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制造思想混乱,掏空执政党的执政基础,动摇人民共和国的宪政根基,干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推进,破坏‘新政’舆论氛围,达到其打倒一大片、拖死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
然而,愤怒是一回事,能否从马克思恩格斯那里找出有助本门派发扬光大的有力依据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那么,“华文”作者是怎么“坚持、发展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学的科学原理”得出中国须搞“宪政社会主义”的结论?他所依据的马克思主义原理以及马克思恩格斯的有关论述能否支持他的结论呢?笔者就此问题根据“华文”有关论述,归纳以下几条加以说明。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