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同宪政究竟是何关系? (10)

马克思主义同宪政究竟是何关系? (10)

1893年1月18日,恩格斯在致弗·阿·佐尔格的信中,针对费边主义的所谓“渗透政策”精辟地指出:“在伦敦这里,费边派是一伙野心家,不过他们有相当清醒的头脑,懂得社会变革必不可免,但是他们又不肯把这个艰巨的事业交给粗鲁的无产阶级单独去做,所以他们惯于自己出来领导无产阶级。害怕革命,这就是他们的基本原则。他们多半是‘有教养的人’。他们的社会主义是地方公有社会主义:生产资料不应当归国家所有,而应当归公社所有,至少是在开头应该这样做。他们把自己的社会主义描述为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一种极端的但又是不可避免的结果,因此就产生了他们的策略:不是把自由党人当作敌人来坚决地进行斗争,而是推动他们作出社会主义的结论,也就是哄骗他们,‘用社会主义渗透自由主义’,不是拿社会主义候选人去同自由党人相对抗,而是要把他们塞给自由党人,强加给自由党人,也就是用欺骗手段使他们当选。他们这样做不是使自己受欺骗和受愚弄,就是欺骗社会主义,这当然是他们所不了解的。费边派除了出版各种各样的恶劣作品外,还尽力出版了一些好的宣传品,这是英国人在这方面所出版的最好的东西。但是当他们一回到他们的特殊策略——抹杀阶级斗争时,那就糟糕了。他们所以疯狂地仇视马克思和我们大家,就是因为我们主张阶级斗争。”

列宁也多次批判了费边社会主义“害怕革命”、“使资产者皈依社会主义”、“用和平的和立宪的办法来实行社会主义”这种“市侩反动空想”,并且尖锐指出:“最完整地体现了机会主义和自由主义工人政策的,毫无疑问就是‘费边社’”。

无需再多举例子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把费边派挂着社会主义的“羊头”贩卖的却是改良资本主义的“狗肉”这一本质揭露得淋漓尽致。然而,这个多次遭到马克思主义严厉批判的“费边社会主义”,却得到“华文”的大力吹捧,不仅认为费边社的“宪政社会主义”,“给中国宪政社会主义思想以启迪”,而且还从中演绎出在中国实行不同于“英国版”的中国式“宪政社会主义”。说什么“英国版的宪政社会主义所要改良的是资本主义宪政制度”,而“我们通过宪政改革所要达到的目标是把事实上的职业官僚阶层的代统治改进为‘人民的统治’……所要规限的权力主要是党政官僚高度集中甚至垄断性的权力”,“套用恩格斯的话来说,中国宪政社会主义研究者的主要目的‘就是使职业官僚阶层完全皈依社会主义,从而用和平和立宪的办法来实行社会主义’”。

以上是笔者就“华文”涉及的马克思主义同宪政关系所做的几点澄清。当然,“华文”的谬论还有不少。比如,用一大堆诸如民主、法治、平等、人权、公民社会、普世价值等完全从西方抄袭而来的空洞乏味的辞藻堆砌而成的“华氏宪政”空中楼阁。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