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28---29日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把好干部选用起来,需要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
近年来,党在自身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选人用人机制的探索中,形成了不少好制度、好办法,一些地方对干部选任的科学性、民主性开展了多种探索。同时,对干部选拔任用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在不断地加以总结,研究改进,进而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机制。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专家指出,当前,特别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干部工作公开,坚决制止简单以票取人的做法,确保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风清气正。
民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作为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改革举措,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近年来已普遍运用于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之中。这对于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改变“少数人说了算”现象起到了明显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最大的弊端在于有的地方简单‘以票取人’”,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蔡志强说,一些地方和单位过度依赖票数,致使那些因拉票或当老好人而得票高的人得到提拔重用。“干事情总要得罪人,得罪人肯定拿不到高票。这样的推荐和测评,看似提高了民主性,实则缺乏科学性,难以达到民主的实质。”
“当前,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在实践层面存在‘泛化’倾向,导致有些干部在工作中不得不花大量精力去搞人际关系,不敢得罪人。对那些有能力、能大刀阔斧地开展工作的干部而言,这样的制度安排容易使他们在工作中畏首畏尾”,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研究员贠杰说。
曾多次参与吏治问题调研的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副研究员田改伟坦言,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方干部拉票或当老好人的不良风气愈演愈烈,拉票行为花样百出、屡禁不止,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这说明票决不是万能的,它也有缺陷。这就要求我们转变观念,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这样‘走群众路线’的重要制度安排,既要坚持,又要完善。”
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选人用人工作中,民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而且只是把人选准用好的手段之一。在干部选任中发扬民主,并不只有推荐投票这一种方式,还有个别谈话、实地调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等多种方式;民主,还可以体现在酝酿动议、考察预告、沟通协商、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各个环节。而具体到某个单位和部门,考察干部究竟采用什么方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
专家指出,当前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任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要正确分析和对待票数,正常情况下,选人用人当然要从得票靠前的干部中去选,得不到大多数人拥护的人不能用,但是具体得票名次并不是唯一依据。
“也就是说,不能唯票是‘取’、唯票是‘去’”,蔡志强说,如果得票情况与党组织平常掌握的干部德才和实绩情况相差甚远,票选的结果就不能直接拿来使用。此时,一定要慎重对待,是投票环节出现了不正常情况,还是组织上平时掌握的情况失真,要深入考察、甄别,作出正确判断。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防止和惩处拉票行为,一方面要完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要坚决制止简单“以票取人”的做法。
在基层,常有一些刚到一个地方或单位工作不久、工作单位接触外界面较窄、群众不太熟悉的干部,还有一些敢于负责、敢抓敢管、得票可能不高的干部。对此,专家提出,对这样的干部,党组织应全面分析、综合考虑、“主持公道”。把干部推荐得票情况,与领导班子、分管领导、组织部门平时了解的情况,与干部一贯表现,与班子结构、工作需要结合起来,综合考虑确定考察人选。
贠杰说,在干部选任中,当前尤其要加强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制度的科学性,完善民主推荐程序、测评的程序,使这些重要的选拔制度不致“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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