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现代人权思想集大成者,热衷于在国际上推行所谓人权价值观。美国学者不无骄傲地讲,当今世界没有谁还会公开质疑人权价值观。这个世界似乎正在走向无政府主义式的混乱,这和美国的人权观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本文拟从理论和实践的视角出发,对美国人权观进行深入分析和解读。
一、回顾美国的人权实践
人权价值观是近代引人关注的思想形态,也是当今美国倾力向国际社会推销的有关人的权利的学说。在一定意义上说,美国引导了人权价值观的发展进程,被认为是有着自觉的人权意识和良好的人权实践的国家。但是,美国也严重着存在限制、压制人权现象,美国的人权实践是负面和言行不一的。
(一)绝对人权在美国社会实践中并不存在。美国宣称人权的价值形态就意味着人的生存、自由和财产权利是绝对和神圣的,但这种人权在美国社会中从未真正存在过。美国宪政和宪法至高无上神圣地位的设定,使得宪法设定的任何权利都被限定在法律范围内,服从法律表明人权已经成为相对的权利。美国人权实践还普遍受多种限制。美国最高法院拥有宪法的解释权和司法裁定权,它的判决就是法律,最高法院根据政治需要,在国内把人权进一步具体裁定为受限制的权利。美国人权还直接受到了国家政治的制约。在社会实践中“言论、集会、结社、游行”权普遍受到限制。对于言论自由,美国法律明文规定14种言论不准发表。示威游行的自由有着许多限制,举行示威游行必须提出申请和经过批准。“占领华尔街运动”是美国中产阶级行使自由权利正当表达意愿的活动,但是美国当局不仅不保护这样的人权,而是采用各种各样的手段围捕、压制和瓦解。我们从这里看到的只能是美国对人权保护的反讽。
(二)美国人权是为资本政治服务的。美国人权有着鲜明的政治性和实用性,不是其所宣扬的不分身份、不分信仰的普遍的“人”的权利,而是为资本统治和政治服务的。符合统治意识形态的思想信仰不受限制,不符合的则要受到压制和镇压。上个世纪20年代,美国政府对国内的共产党组织和左派人士予以镇压和迫害,违背司法程序,一夜之间抓捕了约6000多名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二战以后,在国内掀起新的反共反民主浪潮,公然践踏宪法明确规定的基本自由权利。麦卡锡主义时期,开展了一场对全国进步人士的迫害活动,人权和政治自由受到限制。大批人受到监视,共产党组织及其活动被强行干涉,工会活动受到严格控制,进步人士受到迫害和清洗,自由主义者也受到牵连。仅 1951 年就有 624 个团体和 204 种刊物被宣布为非法。美国推出了“忠诚宣誓法”、“颠覆活动管制法”等限制自由的法案,所有联邦政府中的公务人员必须宣誓忠诚于政府。“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成了伪善和欺骗,美国在关系到资本统治问题上,从不在意破坏自由和人权。
(三)美国人权始终排斥基本经济和社会权利。《独立宣言》声明“人生而平等”,人被赋予了神圣的平等权利,但美国却始终拒绝承认人权应该包括经济和社会权利。美国只有法律界定的政治自由和公民权利属于人权保障范畴,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权利不受法律保障,根本没有平等权利可言。经济和社会地位的不平等在美国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合乎自然法则的。对平等权利的实用主义解释,导致美国经济和社会权利巨大的不公平。财富在机会平等的幌子下,向极少数人积聚,贫富差距惊人,有的人挣扎在生存的边缘线上,在美国不算违反平等的人权。一个拥有巨额财富的国家,却有着4000多万贫困人口,有着几百万流浪者,他们生活极为困苦,却得不到表达意愿的“自由权利”。在美国媒体上,看不到贫困阶层生活状况的文字,在穷困民众的问题上社会集体失声。拒绝承认和保障人的经济和社会平等权利,使美国人权不具有普世的价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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