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广泛应用或催生新型工业革命(2)

机器人广泛应用或催生新型工业革命(2)

为研发机器人设立道德、法律规范迫在眉睫

李贻斌告诉记者,近年来,中国机器人需求量年平均增长率达到25%—30%,2012年国内有7.5万台工业机器人在服役。随着机器人技术的逐渐成熟,工业机器人的价格逐渐降低,寿命逐渐延长,机器人越来越智能,相对于人工劳动力,工业机器人成本低、效率高、持续时间长、重复精度高的优势越发明显。

人类历史的发展证明,每一次技术发展和机器革新都会带动生产效率的飞速提升。董二宝告诉记者,工业机器人的发明和大规模应用,是人类在机器利用上的延续和飞跃,甚至有可能催生新的工业革命。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占优势,在发达国家利用机器人代替劳动力之时,我国的机器人替代效用并不明显,工业机器人发展相对滞后。在当前主要工业化国家重塑制造业国际竞争力的背景下,工业机器人的广泛应用无疑会推动传统产业的改造和升级。同时,有助于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工业机器人的广泛应用无疑会对我国的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带来革命性的影响。

人类要为研发机器人制定规范

纵观人类科技史,任何一项科学技术成果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的消极作用。比如近年来,一些国家开始将机器人应用于军事领域,甚至有可能将其发展为“杀人机器”。如何为研发机器人设立道德及法律规范,以保障机器人产业健康发展成为学界和社会各界深刻反思的话题。

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教授殷杰告诉记者,与其他新兴的智能行业一样,智能机器人技术也承载价值、伦理、社会和文化因素,若不对机器人技术进行规范,同样会给人类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刘钢对记者表示,机器人的发展要控制在人类的道德准则内,必须保护人类的整体利益不受伤害,这是健康发展机器人的前提条件。早在1940年,美国科幻作家阿西莫夫就提出了机器人三定律:一是机器人不应伤害人类,二是机器人应遵守人类的命令,三是机器人应能保护自己。刘钢认为,给机器人提出的这三条伦理性纲领,今天越来越适用于机器人的研发。

“对机器人或人工智能的研究一定要有制约,尤其是在机器人逐渐进入家庭的今天,如何保证安全是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刘钢认为,必须对机器人的研发进行法律层面的限制。2012年11月,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联合美国哈佛大学发表了一份报告,呼吁国际社会禁止研发全自动武器系统,即所谓“杀人机器人”。报告指出,应设立国际性法规禁止研发、生产及使用全自动武器,并通过国家立法与政策制定来约束研发、生产及使用全自动武器。刘钢强调,当机器人拥有了一定的学习能力,人类必须对其有所制约,不能将权力全部交给机器人,否则人类可能会面临极大风险。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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