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以科学的政绩考评体系推动作风根本转变

辽宁:以科学的政绩考评体系推动作风根本转变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就是要求领导机关以好的作风和氛围推进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正确贯彻,领导干部以积极的作为提振社会信心和发展动力。其中,一个核心问题是建立领导干部科学的政绩评价考核体系,真正形成促进优良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树立体现人民利益的政绩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政绩观,是推进作风建设的杠杆。所谓政绩观,指的是对政绩的总的认识和看法,通常包括对什么是政绩、为谁创造政绩、如何创造政绩以及怎样衡量政绩等问题的态度。怎样看待政绩、怎样追求政绩,集中反映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政绩观。政绩观是发展观的实际体现,政绩观是表象的,本质上是发展观的问题。是以人为本还是以物为本,是以短期成效还是以长期成效评价,是以个别部门评价还是以整体和历史评价,这是政绩观的不同表现。在作风建设中,政绩观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和决定着领导干部的行为取向,从这个意义上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是对科学发展观和科学政绩观的宣传和验证。

要树立体现全局观、协调观和统筹观的政绩观。政绩观正确与否,要看它是否体现了全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的多位一体,是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共同进步的事业。所以,政绩考评既要看经济指标,又要看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既要看当前的经济发展,又要看发展的可持续性。发展一点而不计其余,一枝独秀而万木枯涸,既不利于整体发展,更不利于人民群众。统筹和协调是指既要把握重点也要照顾全面,既要发展优势也要弥补不足,使发展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推进社会群体的各个层面、各种成分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

要树立体现正确历史观、人本观的政绩观。政绩是否具有持久性、连续性,关键是看能否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从人类历史的发展看,社会主义制度是植根于群众、造福于群众、为群众服务而出现并表明其优越性的。从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看,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的区别就在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因此,领导干部的贡献和政绩,不应停留在汇报材料以及会议文件上,而是要用人民群众评价这个最科学、最公允、最本位的“天平”称量,要看是否明确历史是一切真伪评价的“镜子”。

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将问题聚焦到作风建设上,其中一个重要内容是以科学政绩考评体系衡量干部行为,增强决策、用人的科学性和民主含量,以此淳化作风、服务群众。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明确的针对性,就是面临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全党上下必须遏制和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滋生蔓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风建设说到底就是通过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约束和权力监督,从领导干部自身行为要求做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履职敬业,上行下效、全党推进,实现党内风清气正。因此,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应当从治国理政和政党合法性的高度和视野去反思和落实,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从一个政党治国理政的基本规律看,政党的执政业绩以及给社会带来的公平实惠,既与政策好坏相关,还和当政者的行为相关。而对于干部行为的评价,既要坚持历史观点和历史评价,也要立足当前实践评价以调动工作积极性,更要适时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进一步而言,党群关系良好是政党获得群众支持、得到群众认可和长期执政的前提条件。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反映诉求、解决群众困难,是政党先进性的标志。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展现在政策落实的全过程,是党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的集中反映。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决策正确与否的标准,这就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执行。而一切工作要坚持听取民意、反映民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就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工作方法上的具体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就是把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政理念、价值标准、工作方法一并要求,并通过群众监督来评价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好坏和优劣。从干部队伍管理的成效而言,如慵懒散漫和得过且过的干部得不到调整,年轻有为、受群众欢迎的干部得不到重用,是干部资源的最大浪费,也是社会发展最不经济的行为。因此,干部评价的系统性,要求对干部个人能力、组织培育、社会评价进行综合优化,其结果就是进一步确立干部政绩评价的最高准则,使其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群众的检验。

形成有利于评价干部政绩的制度机制

作风是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外在表现。对于干部素质与能力的表现优劣应当坚持以制度评价,这样才能做到更大的公平和公正。同时制约和惩治种种不良风气,也要以制度为依据。因为,制度是硬约束,能够合理规定相关工作部门的边界和合作原则,即制度不仅规定了人们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行为边界,同时也暗含了相关部门的权力边界。

建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就是遵循党的十八大所提出的 “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总要求,从宏观和顶层上搭建起一个不容突破的“笼子”。作风建设要取得长效,就应当避免那种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停留在口头上、实践不在行动上的老路,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为此,作风建设不能停留于说教和详细列题目,而应明确处罚标准和处理细则。不合法和出轨行为必须受到处罚、付出代价,这样的处罚不仅是对个体行为的纠偏,也是对组织群体的警示和提醒。在此基础上,领导干部要把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既要在行为示范上做出样子,也要在制度建设上甩开膀子。这就是习近平同志援引汉代荀悦 《申鉴》中所言,“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而作风建设和干部政绩评价也要走出自我循环的“自转”模式,走向群众参与群众评价的“公转”模式。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在新的社会环境下继续优化、固化和强化血肉联系的一种努力。在资讯发达、社会群体分化、思想文化多元、表达诉求渠道多样的当下,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表现出无限多样的复杂性。因此,坚持群众路线需要与时俱进、需要因时制宜、需要创新发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预期成效,既要坚持从上到下形成浓厚学习氛围,也要坚持从下至上的群众对干部的教育;既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党内加强纪律约束,也要坚持开门整风、接受社会群众的评议和监督;既要坚持干部自我管理、自我净化的软办法,也要坚持用制度管人、靠程序办事的硬约束;既要把重点放在高级领导干部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上,也要在党内形成基本共识,还要注重营造社会氛围、带动社会风气转变,让社会监督干部、群众公议政绩。作风建设可以创新的方法多种多样,重要的是,要改变党内建设、干部自我评价的“自转”行为,鼓励、引导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干部政绩,使得群众参与群众评价的“公转”成为可能。领导干部应当对此有足够的容纳力和敬畏心,我们必须牢记毛泽东同志在新中国成立前夕的告诫,“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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