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暴力事件频发,谁能消除这股戾气(3)

【案例】暴力事件频发,谁能消除这股戾气(3)

【启示与思考】

“戾气”,成了舆论对这些极端行为的一个普遍评价。不管是当街摔童,还是因疑纵火,起因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也都有可以妥善解决的办法,可结果却发生了一个口角引发的血案、一个念头引发的惨剧,实在令人痛惜。所谓“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有点火星就能炸、有点不顺就走极端、有点纠纷就诉诸暴力,个别人心灵之扭曲,行为之乖张,手段之残忍,更是令人愤慨。

透视这些个人极端行为,人们惊诧于人性恶的一面,警觉于放任言行所导致的严重后果。戾气太盛,情绪极化,就会被狂躁、报复、狠毒等心魔控制了自己的所作所为,以杀人、放火、引爆等方式宣泄心中的负情绪;戾气喷发,带来的是灾难性的后果,毁了自己,更伤及无辜,甚至危及社会。

这些极端事件受害者,常常是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让人想起社会心理学中的“踢猫效应”。一般而言,人的情绪会受到环境以及一些偶然因素的影响,当一个人的情绪变坏时,潜意识会驱使他选择下属或无法还击的弱者发泄。这样就会形成一条清晰的愤怒传递链条,最终的承受者,即“猫”,是最弱小的群体,也是受气最多、受害可能性最大的群体。

在一个文明进步的社会,走极端、用暴力,从来都不是受到认可、值得鼓励的解决问题方式,让老弱妇孺去承受不良后果,更是不可容忍的。戾气带来的社会伤害,已经突破了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底线,冲击着公序良俗,如果放任纵容、听之任之,将会导致极端思维盛行、暴力行为泛滥的“破窗效应”。这些个案,在纷繁复杂的中国社会中,虽然是极少数,但其负面影响却是不可小视的。

日前,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夏秋社会治安整治,强调对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等行为,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打击、绝不手软,表明了以法治正能量捍卫社会平安的鲜明立场。在当前极端恶性行为易发、多发的形势下,这一部署针对时弊,既必要又及时,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赞同。

另一方面,也应正视社会戾气背后的心理症结,以及更为深层的道德失范、社会不公、维权困境等问题,采取价值观建设、心理疏导、维护公平正义、创新社会管理等多种方式综合施策,不断激发文明理性的正能量,从而为化解非一日之寒的戾气坚冰打下坚实基础。

我们每个人也在等待这样的回答:他们的戾气究竟从何而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的周围开始充斥这种暴戾、仇恨的气息?以至于一个男子要向无辜孩子痛下杀手、通过当街重摔女童致死来宣泄这种戾气?正如有媒体指出,近年来急剧扩大的贫富差距和快速的社会变化,令弱势群体的不平等感和对社会的不满迅速积累;加上当下的中国社会缺乏理想的法律体系和社会安全网络,社会弱者在无法自保后往往选择铤而走险。而从更大的角度看,当中国经济增长步伐逐渐放缓,包括中产阶层群体在内的普通民众发现“中国梦”与他们渐行渐远,而一些官员的腐败和社会不公无疑加剧了这种挫败感。一旦有突破口,这种积怨往往容易以极端的形式发泄出来;去年部分城市反日游行中频发的打砸抢烧行为,很多就是借爱国之名行泄愤之实。

但更须值得我们警惕的是,在网络世界,有人竟然还将陈水总、冀中星等人的行为视做“英雄作为”,一些媒体记者也在网上公开发表同情肇事者的言论,这不免更让人感到戾气弥散的风险。也有人担心,每一个遭受不公平待遇的人都可能变成社会的定时炸弹。必须指出,无论陈水总、冀中星这样的作案者遭受到何种不公,也不可能使类似的报复社会型暴力事件正当化,作恶者必须为他们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类似这样的极端事件,今后还将以什么样的方式在何地上演,谁都不知道。但是这一系列的随机伤害事件,以一种近乎残忍的方式向我们示警:中国能否充分应对那些越来越边缘化的社会人群所积聚的不满和怨气?政府除了加强安保,能否釜底抽薪、找到根治社会戾气的对策?一方面,严刑峻法并不足以维护健康的社会秩序,杜绝此类事件还需回归到人的良知和道德上来;挽救良知、重塑道德底线,我们每个人责无旁贷。而要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的戾气,根源则在于保障社会的公平和稳定。正如习总书记所说,要让社会上的每个人无论财产多寡、地位高低,“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才是中国梦的题中应有之义。就现阶段来看,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进入深水区,转型中的社会各种各样的问题、矛盾和挑战不可避免;在制定出台事关民众福祉的各项政策举措时,应注重冲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最大限度兼顾效率与公平,让中下层民众切实感受到善政的体恤和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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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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