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约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障碍

制约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障碍

(原题:四大体制障碍制约新型城镇化发展)

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城镇化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2012年城镇水平达到52.6%,全国一半以上的人口在城市工作和生活。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促进“四化”同步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是今后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主基调,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大战略。当前,推进新型城镇化面临一系列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的体制障碍,突出表现为两个严重滞后、三个不协调和四个体制障碍,需要我们深入分析,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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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严重滞后

1.城镇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

国际经验表明,城镇化和工业化存在三种关系。一是城镇化超前于工业化,指城镇化速度超过工业化速度,城镇提供的就业机会和生活条件不能满足农村迁移人口的要求,造成大量的“贫民窟”和严重的“城市病”,如巴西、阿根廷等拉美国家。二是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指城镇化速度落后于工业化速度,城市工业发展未能吸引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导致城市人口增长缓慢,城镇化水平低。三是城镇化与工业化同步发展,指城镇化进程与工业化进程基本一致,发达国家基本上属于这种模式。关于我国城镇化进程,学术界有不同观点,有人认为我国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也有人认为相反。我们认为,无论从城镇化发展一般规律,还是从国际比较来看,我国城镇化明显滞后于工业化。

从城镇化发展的一般规律看,工业化是城镇化的主要推动力,一定水平的工业化对应相应的城镇化率。根据钱纳里与赛尔奎因的工业化与城市化关系一般变动模型(见表1),城镇化率与非农产业产值、就业等反映工业化水平的指标高度正相关。2012年,我国非农产业产值比重和非农就业比重已超过90%和65%,根据钱纳里与赛尔奎因模型,对应的城镇化率应在66%和55%左右,而当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2.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35.3%,说明我国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

从国际比较看,根据世界银行标准,按收入分组,2010年我国属于中上等收入国家,但城市化率低于同类国家平均水平10.5个百分点;按地区分组,我国城市化率低于亚太地区国家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见表2)。根据国际经验,城市化率与工业化率的合理比值范围在1.4~2.5之间,我国城市化率与工业化率的比值从1978年的0.41上升到2011年的1.28,从未进入合理区间。分省份看,北京、西藏、海南三省(区)比值超过2.5,城镇化发展超前于工业化;天津、上海、广东三省市比值处于1.4~2.5,城镇化与工业化相对协调;其余省区市的城镇化发展均不同程度滞后于工业化,其中河北、山西、安徽、江西、河南、广西、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等10个省区的城镇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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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口城镇化严重滞后于土地城镇化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城镇土地增长速度(建成区面积、建设用地面积)与城镇人口增长速度(城区人口、非农业人口)的差距越来越大(见图2)。1996年以来,我国城镇面积从1.3万平方公里,扩大到2011年的5.3万平方公里,增长了3.1倍,而同期城镇人口从3亿增加到6.9亿,仅增长了1.1倍,城镇用地增长弹性系数(土地城镇化率与城镇化人口增长率之比,用于衡量城镇用地合理性)达到2.80,远高于国际社会公认的1.12合理阈值。

由于城镇面积增长大大超过人口增长,城镇人口密度不升反降,导致我国城市人口密度较低,人口承载数量不足,这与我国土地资源紧张的国情严重不符。2010年全国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人口密度为265人/平方公里,市辖区为618人/平方公里,即使城市人口(仅指户籍人口)密度最大的上海市也仅达到2228人/平方公里(见图3),远远低于同期发达国家城市人口密度,同期东京人口密度为4750人/平方公里、首尔16700人/平方公里、罗马2950人/平方公里。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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