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网站刊文:国企改革的路径选择(4)

国资委网站刊文:国企改革的路径选择(4)

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当时我们党面临着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的任务。宏观方面如宏观调控、分税制等;微观方面的最突出问题是公有制经济由于体制机制原因活力不足。全盘私有化的办法是不可取的,俄罗斯激进的“休克疗法”已给我国提供了反面教材。如何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成为我们党必须攻破的难题。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党提出了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途径,来实现公有制同市场经济相结合。1993年9月29日,江泽民在中南、西南十省区经济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由以放权让利为主的政策调整转为企业制度的创新,以探索出一条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现代企业制度,是以规范和完善企业法人制度为核心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制度。这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必须积累经验,创造条件,逐步推进。”(江泽民:《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133—134页。)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构建了“一个基石、五大支柱”(“一个基石”,是指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五个支柱”,是指现代企业制度、市场体系、政府宏观调控体系、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为改革的继续与深化提供了蓝图。《决定》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论概括,在企业改革的思路上迈出了重大步伐。《决定》采用江泽民在9月底的提法,将现代企业制度概括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但这种概括还是引起了很大的争论。一些人认为,国有企业的产权很明晰,就是全民所有、国家所有,如果说这还不明晰,难道非要私有化才叫明晰?此外,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遇到的另一个比较大的阻力是,政府各部门间现有权力、利益格局的调整。

由于当时党中央的工作重点是建立宏观调控体系的基本框架,主要是进行财税、金融、外汇、外贸、投资体制等方面的改革,规模非常宏大。因此,当时一是精力顾不上,二是产权改革的压力太大,再加上产权争论非常激烈,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工作困难重重等因素,导致了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难以推动。党中央为加快改革步伐,提出了“抓大放小”战略。“放小”基本上是成功的。但国有大中型企业处境困难,效益不断下滑。到了1996年头4个月,竟出现国有工业企业净亏损的局面。(参见王忠禹:《国企改革攻坚纪实》(下),经济管理出版社2010年版,第830页。)学界所流传的“80年代企业的盈亏问题演变为90年代企业的生死问题”竟成为现实。此种局面的出现,固然有宏观经济环境变换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因素,但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滞后,当为主因。这也说明,产权问题是绕不过的坎。只有实现体制上的突破,才能从实践中推动国企改革的进一步深入。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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