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网站刊文:国企改革的路径选择(6)

国资委网站刊文:国企改革的路径选择(6)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健全国家宏观调控,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这标志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阶段。《决定》关于股份制和产权的新提法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决定》强调要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一提法为国企改革明确了方向。《决定》认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现代产权制度的提出,无论对公有制经济还是对非公经济的发展,都是一个极大的促动。从公有制经济的角度来说,它是对现代企业制度这一理论探索的继续与深化。

各级国资委的设立和《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出台,为后续的体制改革和国企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也大大加快了国有企业的发展步伐。2003年下半年,我国出现了重化工业投资的热潮。在原材料、能源等产业链上游处于优势地位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利用这次难得的发展机遇,努力做大做强自己。国务院国资委按照中央的部署,确立了当时工作的两大目标:一是从2004年开始,用三年左右时间建立起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基本框架,提高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性;二是按照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要求,到2010年基本完成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为更好地促进国企发展,200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明确了我国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五大主要目标。

国有企业的快速发展,使其自身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得以迅速增加。这一现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于是社会上有些人提出,大型国有企业凭借体制优势和垄断地位,不断挤压民营企业的生存空间,我国经济发展出现了所谓的“国进民退”现象。他们认为,尽管在2005年和2010年国务院曾先后颁布过“非公36条”(2005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共计36条。2010年5月7日,《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文件内容也是36条,又称“新36条”。),但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依然狭小。2008年11月,在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后,国家计划到2010年底约四万亿元投资的绝大部分项目都落在了大型国企手里。此外,某些行业国企还存在职工高薪酬、高福利,高级管理人员贪腐犯罪案件屡禁不止等现象。这都使国企的地位和作用问题倍受关注。

我们知道,作为国有企业,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其他竞争主体一样,理应做大做强,这也是所有企业的天职。而国有资本在我国经济发展领域担负着重要职能(这里有个问题需要明确,就是国有经济、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概念问题。国有资本是国有经济的资本化形态,国有经济是国有资本的实体化,而国有企业则是国有经济和国有资本的主要组织形式和载体。)。那么国资布局调整的困境在哪里呢?有学者认为,困境就在于国有资产的形式和体制上,应改革国有资产实现形式,一方面使国有资本具有流动性,另一方面保障企业自主经营,做强做大。(参见陈清泰:《国企改革转入国资改革》,《财经》2012年第13期。)换句话说,企业公司化改革未全部完成,是目前我国国有资本调整布局未到位的重要原因。

国资布局科学调整的重要前提是政府职能的转变。完善经济体制的障碍与瓶颈,也越来越强烈地表现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所以,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定位于“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核心问题”的科学判断,既凸显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性,也顺应了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国企改革不到位,政府职能转变滞后,这就使国有资本布局调整的任务,显现出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特点。上述“国进民退”的提法,就是把国有资本布局调整中的暂时现象放大了,把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发展完全对立起来了。更有甚者,有人认为只能“民”进不能“国”进,国有经济比重应该越小越好。这些观点都是不符合实际的。其实,随着我国经济规模的迅速扩大和市场边界的不断拓展,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不是谁进谁退的零和博弈,而是应该呈现“国民共进”的双赢局面。现在的问题是:一方面某些国有大企业的确存在着主业不集中的问题。在监管体制不健全的背景下,在国有资本战略布局调整的过程中,国资与民资难免会发生磨擦,需要我们更妥善地解决。另一方面,我国的民营企业仍需要一个长时期的发展。某些重要的竞争领域,国资一旦退出,因为实力制约,民资一时未必进得来,而外资却能趁机大举进入,从而控制我国的经济命脉。这绝不是国人所乐于见到的。因此,国资不能退的领域坚决不退。而一些民资可进的领域,国资要调整也需有先有后,统筹兼顾。总之,我国的国企和民企绝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相互补充、共同壮大的。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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