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丽辉:在新媒体形势下把握社会舆情

曹丽辉:在新媒体形势下把握社会舆情

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是当今信息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给各国执政党和政府加强领导力建设带来了机遇和挑战。深入分析把握新媒体对执政能力的影响,对于我们在新形势下推动全局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实践价值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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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的前世今生

(一)何为新媒体。新媒体是新的技术支撑体系下出现的媒体形态。相对于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四大传统意义上的媒体,新媒体形态包括电子杂志、网络报纸、数字广播、IPTV、移动电视、桌面视窗、数字电视、数字电影、触摸媒体等。当然,学者在界定其内涵及外延上并不统一,综合比较,可概括为:新媒体是指20世纪后期,依托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处理技术,通过人机互动的相交性或者移动的多媒体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服务的传播形态。

较之于传统媒体,新媒体具有消解力量——消解传统媒体之间的边界;消解国家与国家之间、族群之间、产业之间边界;消解融合信息发送者与接收者之间的边界。

(二)新媒体如何影响执法司法。作为一个新兴的传播平台,新媒体在促进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方面功不可没。

一件普通案件,经过新媒体的曝光,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广为人知,进而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在很多情况下,案件还在审理之中,事实和证据都没有经过核实,网络报道以及随后跟进的传统媒体的分析和评论足以引发人们的各种联想与猜测。这种联想、猜测以及伴之产生的不满通过媒体释放出来,形成强大的舆论,把司法推向风口浪尖。近几年发生的许霆案、杨佳案、彭宇案等之所以短时间内引起广泛关注,其实就是新媒体推动的效果。

新媒体的出现为热心的公众提供了“虚拟法庭”和“在线陪审”的机会,“陪审员”们散落在以互联网为主的新媒体之中,设置公共议程,传递信息、交换观点、针砭时弊、监督司法,强有力地共同推动政府与公众对社会治理的相互博弈与双赢合作。“公众陪审团”的出现在推动媒介监督与司法公正良性制衡的同时,也延伸和异化了传统媒介时代就出现的媒介审判现象。如何正确处理依法独立审判与接受舆论监督的关系,构建司法与新媒体的良性互动关系,成为一个重点研究的课题。

(三)新媒体的发展现状。新媒体在技术层面上的发展,应该说是进入了全媒体时代。由中国传媒大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全球传媒产业发展报告(2011)》指出,随着广播电视网络、电信网络的技术升级和无线通信网络的迅速发展,不同物理网络的功能逐步趋同,网络融合进一步升级。目前,网络融合已经到了由多网络、终端、服务并存向更为集成、融合产业环境演进的关键时点。未来不仅多个网络将实现融合,用户也将在融合网络的各个部分自由、便捷地访问各项应用。届时,网络将从单纯的连接工具演进为帮助用户、服务、终端实现交互与分享的平台。随着网络融合的升级,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共同进入一个全媒体时代。

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不断改变着社会舆论的生成、存在与传播方式,对既有的社会管理模式提出新的挑战。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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