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军阀割据与“联省自治”

近代中国:军阀割据与“联省自治”

近代中国面临“千年未有之变局”,各方政治势力纷纷出场,有识之士先后提出了各种主义和救国主张,有的仅仅在思想界流行一阵便销声匿迹,有的一时顺应了潮流得以付诸实践,却因水土不服、政局动荡而中途夭折。百年前的政局跌宕起伏,这背后是什么在起决定性作用?民初的政党政治乱象丛生,这当中又隐藏了怎样耐人探寻的密码?百年前的这段历史,值得我们好好研究。本刊即日起开辟“近代史的启示”专栏,刊发系列文章,敬请关注。

近代中国曾有一个梦想,在当年被追寻得轰轰烈烈,如火如荼,它便是地方自治。地方自治在晚清萌芽,在上世纪20年代初的“联省自治”运动中达到高潮,但随后,它就被刻意遗忘了。

“东南互保”:削弱了清政府中央集权

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后,中国走上了向西方学习的道路。短短几十年,吃穿住行、生老病死,生活习惯、思维习惯,都在这个过程中发生巨变,区域发展差异凸显,地方主义崛起顺理成章。随着剿灭太平天国的湘军集团崛起,督抚们渐渐把军权、财权与用人权等揽在自己身上。从此,地方坐大,中央衰落。

中央集权的危机,在清政府那里早有预感。尤其让清政府震惊的,是1900年的“东南互保”。那时候,因为“扶清灭洋”的义和团运动爆发,清政府向列强“宣战”。而东南各省督抚,却丝毫不理会清政府的命令,反而与列强相约局部休兵,互保东南。

这个事件给中国人一个重要启示。1901年,梁启超就向中国人介绍瑞士联邦制,说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地方自治传统,如果能采用联邦制,中国许多难题都容易化解。因此,如何建立集权、分权新模式,清政府也在思索。1906年,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参照东西洋各国立宪经验,以官制改革为突破口,重建中央与地方分权模式。

然而,清政府毕竟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政府,数百年的“家天下”思想已经深入骨髓,很难真正去分享权力。于是仿行立宪的原则,就成了“大权统一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也就是说中央政府依然掌握实权,只是允许民众参与讨论政治而已。但即使这样有限的让步,清政府实际也没做得到,它真正的思路或者说“惯性思维”是——削弱现行督抚权限,各省新设督抚权限仅与日本府县知事相当,财政、军事权悉收归中央,反倒是要加强中央权力。

清政府的决定,引起地方势力的严重不满。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袁世凯公开反对,表示很难办到,各省督抚也相继表示不满,此案只有暂时被搁置起来。清政府仿行立宪宣称要解决中央、地方的权限问题,结果却南辕北辙,很不理想。

湖南新政:近代中国地方主义的起点

近代中国地方主义的起点,是陈宝箴、黄遵宪等人所主导的“湖南新政”。

湖南新政发生在甲午战败后。由于战败,中国人就去检讨过去几十年发展中的问题,朝野内外一个基本共识是,过去对社会管控太多,中国没有民间社会,没有“自组织”,没有新闻媒体,没有一切现代国家所拥有的社会管理方式。

这一特别机遇被陈宝箴、黄遵宪等人敏锐地抓住了,而他们之所以在湖南进行试验并能成功,主要还是因为湖南本身所具有的独特性——极端激进与极端保守同时并存。

就区位来看,湖南拥有一个特殊的窗口——广东。湖南人至今外出打工,依然首选广东。广东是近代中国与外国人接触最早、最多的地区。湖南人通过广东这个窗口,看到了西方文明优长之处,因而有曾国藩、郭嵩焘、谭嗣同、毛泽东等一大批力主学习西方的湖南人。另一方面,湖南在中国的位置,当南北要冲,为西南门户,是各方势力争夺的焦点。或许由于这个原因,湖南人排外、反抗的思想格外激烈。当1897年德国出兵占领山东胶州湾、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时,湖南人就在两年自治的经验基础上准备独立。这当然不是分裂,而是准备像梁启超等所期待的那样,以湖南独立为中国将来重建统一积蓄力量,保留一个复兴基地。

湖南独立在1897年没有成为现实,因为清政府鉴于胶州湾事件的巨大影响,在第二年开始了政治改革,是为戊戌维新。戊戌维新为湖南地方自治增添了动力,湖南省内的南学会,就是一个提倡地方自治的政治团体。遗憾的是,湖南地方自治并没有结果。戊戌变法在1898年秋天逆转,湖南地方自治试验也就随着陈宝箴、黄遵宪被解职而烟消云散。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