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的发言是一个小题目,侧重从合作社的角度来讲,所以列的题目叫大力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社,实现共同致富梦想。要通过办合作社一种新的经营形式,或者是一个新的经营体制来达到共同致富这样一个目标。那么我想只有农村的广大农民共同致富了,那么最终称得上美丽乡村,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目标才能实现。
一、什么叫合作社
(一)合作社的定义
这个合作社应该说它的历史已经很长了,最早的合作社是1844年在英国出现的。那么最早他是有几个纺织工人,有十几个纺织工人,一人出了一英镑凑起来,最后到城里办合作社,好像是二十几个人,28个人,成立一个消费合作社。当时成立这个合作社的都是纺织工人。当时的老板,按道理讲,应该给他们发货币工资、发英镑的,但是有时候给他们发实物。发实物的话,受这个启发,他们自己办了一个消费合作社,就是凑钱去买肥皂、毛巾,这类日用消费品,这样的话买进来的便宜,批发进来,然后大家按照市价卖出,有了盈利之后大家再分配。
合作社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劳动者,当时就叫做纺织工人,那么由劳动者或者说市场竞争当中的弱者,联合起来对抗市场风险。这个市场风险主要当时针对的是资本家的盘剥,现在资本家的盘剥就比较淡了,但是市场风险是很大的。总之是劳动者联合起来对抗市场风险的这样一个经济组织。合作社大家一定要记住什么呢?是帮助弱者的、对抗市场风险的,然后是一个经济组织。
(二)合作社的特征
这个合作社的资产是社员共同所有的,所以在这个意义上,他跟公司、跟资本家办的企业、包括我们的上市公司,都是区别开来的。你这个资本企业是谁出的钱多,那么这个企业主要是谁了。如果独资就是我自己的,所以这个所有是不一样的,所有权是不一样的,合作社的所有权是大家共同的,在这里面没有说谁是大股东等等,没有这个。
第一,所有是社员共同所有,是民主控制、民主管理。因为这是大家的,大家有了资产,然后经营,怎么决策?民主管理、民主控制。所以合作社它不是企业,刚才说不是归某一个人,或者是大股东所有的,他是大家共同所有的。
第二,他也不是协会,协会是不讲究经济效益的。合作社因为他是经济组织,他必须讲效益,这样的话他就不是一个经济组织,合作社他既是经济组织,讲究利润,但是又不是企业,他不追求利润最大化,但是他又不是协会。合作社不是企业,也不是协会,但是他不是企业,是经济组织,不是协会但他又民主管理。按照国际合作社联盟的规定,或者按照一般的合作社,是由社员共同出资建立的。
第三,合作社的收入主要是按照交易额来分配。合作社是搞经营的,也是咱们进来多少货,大家最后看谁卖了多少,谁卖得多,谁等于为这个合作社贡献的利润就多。最后有了利润之后,咱们按照谁卖得多,谁就分得多。而不是说按照你入股的多你就分的多,有这个不同,所以按照交易额来分配。不能按照资本,不能以出资额分配为主,也就是说现在我们的合作社,他是讲可以允许按出资额大小来分的盈利,但是不能为主,还主要是按照交易额来分配。所以既然不能按照投资的多少来分配,那么同时也不能搞平均主义分配。
第四,合作社不是政治组织,但是他可以接受政府的支持和帮助,现在有的人讲,有些学者讲,把农民组织起来,这样的话党政领导机关的领导权就没有了。因为农民,包括城市的消费者,都参加到合作社,他的生活主要由合作社给他提供服务,我们的党政组织就领导不了,不是这个意思。我认为有一些学者把合作社在政治上的影响力片面夸大了,其实合作社从来都不是政治组织,而且法律上也一定要做规定的,另外合作社也不能够跟党政组织对抗,党政组织是全国的,国家的组织者,合作社只是帮助农民节约生活成本、增加收益,主要是搞经济活动的。同时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可以说是非常广的,最早是从消费合作社开始,但是他不限于消费,还遍布了生产、流通、信用、保险、医疗等方方面面。所以只要是弱小的生产者、经营者,其实他都应该可以从合作社得到帮助,或者说合作社为这些弱小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提供服务,让他尽量减少市场风险,当然也包括自然风险,比如说保险等等。
二、要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
我觉得为什么现在我们要发展合作社,前面是讲的一般的合作社,一般的常识。第二个问题讲我们国家,特别是农村,要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今年中央“1号”文件对合作社的问题非常重视,要求大力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社。现代农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主要的就包括农民合作社,当然也包括什么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等,但是农民合作社,这是农业经营组织创新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那么为什么中央要非常重视发展农民合作社呢?这是因为农村改革之后,建立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咱们叫双重经营。其实这个双重经营就是农户经营和集体经营结合在一起,但是大家都知道,特别是来自于村里的干部都知道,咱们以前的基本经营制度,主要是调动了农户分散经营的积极性,但是事实上集体统一经营的积极性,在绝大多数农村是发挥不好的,或者说农户他感受不到集体统一经营给他提供了什么便利。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