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您认为网络谣言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乔新生:网络谣言产生的原因有很多,个人以为,可以从道德和传播的层面分析。
从道德价值评判的角度来说,当今中国互联网络出现了一些奇特的道德价值评判标准,这些道德价值评判标准与传统的道德价值评判标准完全不同。部分学者将这种现象称之为道德的亚文化现象,认为互联网络正在改变着中国的道德体系,正在形成与传统道德体系相反的甚至对立的道德价值标准体系。那些坚持传统道德标准的言论,会成为互联网络用户批判的对象,而那些刻意反传统的道德价值理念,在互联网络时代则会成为公众吹捧的对象。这种反传统道德体系的现象,充分反映当代互联网络用户的逆反心理,同时也反映出虚拟世界放大的情绪——那些在现实生活中不能也不愿意表达出来的情绪,互连网络使用者借助于虚拟的互联网络表达出来。薛某某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这位在互联网络上拥有数百万粉丝的著名投资人,也曾对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卖淫嫖娼事件极尽挖苦调侃之能事,可是当他聚众淫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之后,一些人认为公众人物聚众淫乱行为属于典型的私人道德调整范畴。这种观点充分反映出当今社会道德价值体系的混乱。
从新闻传播的规律来看,信息的不对称,是谣言产生的根本原因。如果建立一个充分自由的信息市场,那么,就可以有效地堵截或者减少谣言。从信息供给的角度来看,如果国家公权力机关能够及时披露掌握的信息,那么就可以有效地压缩互联网络谣言生存的空间;如果互联网络经营者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那么,谣言也不会满天飞。可以这样说,政府信息处分是杜绝谣言传播的根本途径,而加大对互联网络经营者管理的力度,才能防止谣言扩散。
光明网:在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呼吁网络空间严格遵守“七条底线”的大情势下,已经唤起了部分网民的觉醒和谨慎,那么,在您看来需要如何界定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的“度”,从而让广大公民在网络空间“理性发声”?
乔新生:现在有一种声音,认为打击网络谣言的有可能会损害公民的言论自由,言外之意,谣言也是言论自由的组成部分。这是一种典型的错误言论。公民的言论自由不包括造谣的自由,如果允许公开造谣,而不受法律追究,那么公民的言论自由就很难得到有效的保护。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谣言在先,而澄清谣言的信息发布在后。如果允许谣言出现,然后再来澄清谣言,那么会人为地制造信息的混乱,一些人可能只看到谣言而没有看到纠正谣言的言论,那么他们就会上当受骗。
互联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但是,互联网络不是一个无法无天的社会。互联网络的使用者可以充分利用现代互联网络表达自己的意见。但是,互联网络的使用者不能搬弄是非,寻衅滋事。任何人在法律面前没有特权,公众人物更不是社会道德裁判官。我们应当注意自己的言行,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不能以身试法,成为言行不一的伪君子。净化互联网络环境,应当从规范互联网络的言行着手,坚决打击那些作奸犯科的人,让更多的人充分意识到,互联网络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规范。 此外,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知情权,维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应当禁止谣言泛滥。在这个方面,互联网络的经营者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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