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从制度建设的角度应如何加强对网络环境的监管?
乔新生: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就在于,严格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对于那些散布虚假信息的互联网络经营者应当采取关闭措施,吊销营业执照,让他们不再敢于顶风作案。中国的搜索引擎公司,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到使用者的举报之后,应当壮士断腕,将一些知名的搜索引擎公司暂时关闭,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痛下决心,管理好互联网络服务平台。
一些造谣滋事者之所以能够兴风作浪,就是因为部分互联网络经营者没有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在一些重要的门户网站和互联网络的搜索网站,侮辱诽谤的信息屡见不鲜。近些年来,一些专家、学者由于通过电视平台从事一些法律普及工作,对一些案件发表意见,结果导致极少数案件的当事人利用搜索网站对某些发言人进行肆意地谩骂侮辱。但是,搜索网站运营商出于吸引公众关注的目的,非但不及时清除非法信息,反而将这些信息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这种为了提高点击率而公然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不仅给发言人造成了极大的困扰,而且也使得搜索网站乌烟瘴气。
所以,建议,要想从根本上打击互联网络寻衅滋事犯罪行为,必须从源头抓起。必须强化互联网络经营者的法律责任。这样做不仅可以彻底地摧毁寻衅滋事者的工作平台,而且更主要的是,可以督促互联网络的经营者履行自己的审查义务,依法加强对互联网络信息管理,防止一些寻衅滋事者利用互联网络公共平台从事非法市场营销活动,制造一个又一个耸人听闻的恶性新闻传播事件。相关部门在追究信息发布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该将那些刊登这些信息的互连网络运营商一并绳之以法,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斩草除根,才能维护正常的互联网络经营环境。如果只看到互联网络寻衅滋事者的行为,而没有看到互连网络运营商的推波助澜,那么在打击互联网络寻衅滋事犯罪行为的时候,就会挂一漏万。打击互连网络运营商非法经营行为绝对不能心慈手软,只有让互联网络的经营者切实负起责任,才能从根本上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光明网记者唐丽华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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