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网络谣言与保障公民权利不冲突(3)

严厉打击网络谣言与保障公民权利不冲突(3)

光明网:有网友提出,是因为信息不公开不透明或者不及时,才导致了造谣传谣现象的泛滥,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乔新生:信息不公开和不及时公开,确实会导致造谣传谣现象的出现。因为信息的不透明,导致人们各种胡乱猜测,也给不法分子“添油加醋”制造了机会。比如,以山西临汾汾西县儿童伤害案件为例,案情扑朔迷离,公众质疑不断,尽管事后侦查机关向公众作出了详细解释,但是人们还是对案件发生初期不断出现的混乱信息耿耿于怀。所以说,侦查人员如果只埋头拉车,不抬头看路,拒绝披露相关信息,那么,在案件侦破的过程中就会滋生各种谣言,甚至还会出现恐慌局面。侦查人员应当学会面对新闻媒体,及时回答公众关心的问题。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澄清事实真相,才能让新闻媒体根据侦查机关发布的权威信息制作新闻作品。而新闻媒体在无法得到侦查机关权威信息的情况下,采访报道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说明信息的来源,尽可能地避免使用揣测性的语言。按照平衡报道的原则,新闻媒体在采访报道的过程中,既要听取犯罪嫌疑人方面的意见,同时也要听取受害人的意见;既要采访犯罪现场居民,同时又要采访侦查人员。总而言之,新闻媒体报道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不能听风就是雨,以采访报道的形式传播谣言。

光明网:时下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意义是什么?

乔新生:公安部集中打击互联网络有组织制造和传播谣言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拉开序幕。在互联网络上严厉打击肆意造谣者,是我国净化互联网络传播环境的必要之举,同时也是维护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举措。

近些年来,一些互联网络的经营者利用互联网络的虚拟性特征,不断地在互联网络制造事端。他们有组织的推出了一个又一个互联网络新闻事件。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制造互联网络新闻焦点,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从而获得经济利益。但是,他们的行为在客观上产生了混淆视听,扰乱秩序,转移视线,损害公众知情权的效果。如果对互联网络上的寻衅滋事行为听之任之,那么,互联网络非但不能增加社会的透明度,反而会导致社会信息传播更加混乱。正因为如此,打击互联网络有组织传播谣言的行为,不仅仅是为了净化互联网络商业市场环境,同时也是为了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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