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将引起连锁反应
对于存款保险制度可能引起的连锁反应及其操作细节,参加本届达沃斯年会的专家也颇为关注。
中行副行长王永利日前在媒体上发表文章称,法定存款准备金与存款保险在很大程度上是类同的,不应该重叠。如果我国要在存款准备金之外再建立存款保险,那么将大大增加存款银行的经营成本。如果从存款准备金中分流一部分到存款保险上,同时实施存款准备金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或具备较大的可操作性。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表示,存款保险制度管理的是对银行资不抵债、破产时对储户进行赔偿损失。而存款准备金则是在有些银行流动性出现问题时,央行可给予支持,这两者关系并不是很大。但是,从理论上来讲,国内存款准备金偏高,未来应该往下调,但按照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功能区分,存款准备金完全取消不现实。
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后,储户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其保障能力到底有多强。由于存款保险制度主要保证中小存款人,以保障生活为主,如果存款过多,完全赔付负担会很重,所以存款保险在理赔时会设置一个上限。一旦银行发生破产,并不是储户存了多少钱都全额赔付。
全球金融危机以来,西方国家都提高了保险限额,以强化对普通储户利益的保障,维护金融稳定。比如,美国在2010年将普通个人储户的存款保险限额从10万美元提高到25万美元,2009年7月欧盟将银行存款保险限额增加到5万欧元,2011年又提高到10万欧元。
具体到我国,有专家分析存款保险上限是50万元,但也有人认为是30万元。不过更多人表示,存款保险制度主要是为了鼓励中小银行发展,稳定存款预期,特别是广大储户对银行存款风险还难以接受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取高一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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