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廉政文化建设要把握三方面

检察廉政文化建设要把握三方面

核心提示:廉政文化是廉洁政治与优秀文化的紧密融合,又是廉洁政治与依法治国的紧密融合,具有法治文化的基本属性。检察机关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就应当将法治精神贯穿始终,凸显法治的品格和特征。

民族没有文化,就没有灵魂;事业没有文化,就没有根基。检察廉政文化作为检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检察事业稳步发展的保障,也是检察事业日趋繁荣的支撑。加强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应当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正确把握检察廉政文化的法治属性

廉洁从政靠自觉行不通,靠人治也行不通,只能靠法治。明王朝朱元璋开国之初,为了治理官吏腐败,将贪官剥皮填草后当街示众,企图以此震慑贪腐行为,结果还是未能长治久安。正如朱元璋哀叹道:“我欲除贪赃官吏,却奈何朝杀而暮犯。”香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经贪腐盛行、民怨沸腾,设立廉政公署后,全面加强反腐法治建设,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预防,反腐败深入人心,占领了道德高地,人人以廉洁为荣、以腐败为耻,从此使腐败得到极大抑制。因此,廉政文化是廉洁政治与优秀文化的紧密融合,又是廉洁政治与依法治国的紧密融合,具有法治文化的基本属性。检察机关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就应当将法治精神贯穿始终,凸显法治的品格和特征。

法治的精髓在于治权,在于规范与监督公权力。建设检察廉政文化,一方面,要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定位,加大惩治腐败力度,老虎苍蝇一起打,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塑造公平正义守护者的崇高形象;另一方面,要强化自身监督,通过多种艺术形式和道德宣示,着力倡导检察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尊崇职业良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执法为民的实践中提升亲和力和公信力,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正确把握传承历史与借鉴外来的科学方法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廉政文化也源于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传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需要坚持发扬我们党在反腐倡廉建设长期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需要积极借鉴世界各国反腐倡廉的有益做法,也需要借鉴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宝贵遗产。中国历史上曾产生过大量的廉政思想和廉政文化资源,出台了许多奖廉惩贪的律令,涌现出包拯、海瑞等一大批清官廉吏,创作了丰富的廉诗、廉文、廉戏,形成了中华民族廉洁文化精神纽带。建国后,我们党的历代领导人都把反腐倡廉作为坚定的政治追求,赋予了廉政文化崭新的内涵。这些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和党的优良文化传统,是新形势下开展检察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石。

同时,现代检察制度发端于西方。域外检察制度在其发展历程中形成的监督制衡思想、客观公正义务、法律守护人定位以及司法官品格要求等,凝结着现代政治哲学的理论精华和法律实践者的经验智慧。域外检察文化中的先进因子,能够为当代中国检察廉政文化建设提供丰富的思想启迪,具有很强的借鉴作用。我们应当认真研究、辩证分析,努力做到洋为中用、古为今用,在发扬光大古今中外优秀廉政文化的基础上,紧密贴近全国检察工作的实际,把检察廉政文化做大做强。

责任编辑:闫文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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