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经济的对外开放程度较高,继2009年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国、世界第二大对外直接投资流入国之后,2012年外贸总额又首次超过美国,成为世界贸易规模最大的国家。相较之下,我国科技的对外开放程度还远远不够,与经济的对外开放还不匹配。鉴于经济与科技之间的依存关系,我国应积极构建科技的对外开放格局,谋划和建立符合中国利益的全球创新体系,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水平上推动科技的对外开放,以开放促创新、促发展,向创新型国家和现代化国家迈进。
加强科技对外开放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
从全球范围来看,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非常重视科技的对外开放。一方面,科技领先的发达国家彼此之间开放,强强联合,在高科技领域开展高水平的研发合作;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实施开放,优势互补,进行技术转移和科技援助。由于发达国家具有领先优势,经验丰富,其科技对外开放并非为了开放而开放,通常是服务于自身的战略和科技安全,具有特定的目标。
建立创新对话机制,减少合作分歧
在科技对外开放中,受政治冲突、贸易摩擦、文化差异等的影响,合作的双方之间将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误解和矛盾,若不及时化解,有可能阻碍两国科技合作的进程。创新对话成为增进了解、减少分歧的一把利器,颇受美欧等国家的青睐,趋于盛行。例如,根据第二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达成的共识,在中美科技合作联委会框架下,中美之间已成功举行了三次创新对话,有效地缓和了两国在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矛盾,为经济技术合作铺平了道路;中欧之间也在第十四届中欧领导人峰会确立事项,提出要建立中欧创新合作对话机制,以推动双方务实合作。
科技计划对外开放,利用全球科技资源
为推动科技的快速发展,利用全球科技资源,大多数国家均设有国家科技计划,并在一定程度上实行对外开放。例如,美国科技计划对外开放程度较高,除涉及军事和敏感技术的计划外,其农业部、国立卫生院、科学基金会设置的国家级研究计划大部分是对外开放的;欧盟先后制订了多项跨国的高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如尤里卡计划、欧盟研究与科技发展框架计划、伽利略计划等;法国科技计划主要对欧盟国家开放,但也逐步向欧盟以外的国家开放;以色列科技计划是对外开放的,但不允许外国政府直接参与;加拿大、英国、意大利、荷兰、俄罗斯等国家虽然科技计划不对外开放,但允许国内承担单位与国外机构和个人展开合作。整体来看,为充分吸引外部研发资金和优秀人才,科技计划对外开放已变得越来越普遍。
实施对外科技援助,获取多方利益
通过科技援助开拓国际市场,获取多方利益,是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诸如日本JICA渠道的科技援助、韩国的KOICA、欧盟的塔西斯计划、世界银行的国际科技援助、亚行的科技援助以及美国的“第四点计划”等,无一例外。例如,美国通过“第四点计划”实施科技援助,一方面从政治上和军事上加强对受援国的影响,另一方面为其经济发展和私人资本对外输出提供了很好的支持,使非洲、近东、远东以及中南美等诸多经济不发达地区纷纷成为美国的势力范围,并因此获得了巨额的利润。
借力跨国公司,形成全球创新网络
跨国公司掌握的科技资源十分丰富,成为一些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科技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是推动国际合作当之无愧的主角。目前,全球大约有6.5万家跨国公司,控制着世界生产总值的30%、世界贸易的60%、技术研究开发及技术转移的80%以及海外直接投资的 90%,这些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广泛投资和设立生产与研发机构,除直接投资外,以企业并购为代表的跨国投资也越来越活跃,推动形成了一个覆盖全球、互联互通的网络。在这个创新网络中,科技合作得以开展,科技成果得以扩散,经济全球化得以实现。
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我国全面提高科技对外开放
近年来,科技活动日趋复杂,其规模、成本、风险往往超出一个国家的承受能力,对外开放成为各国科技发展的必然选择。即便科技实力强大如美国,也不可能在一切领域均能够独立地发展科技,同样在广泛地寻求国际科技合作。对于我国而言,科技对外开放的重要性和意义或许还不止于此,粗放型的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加大了贸易摩擦的风险,“中国威胁论”的炒作更是导致了日趋紧张的外交形势,均要求我国全面提高科技对外开放。
有利于融入新一轮科技革命
历史经验表明,经济危机往往孕育着新的科技革命。时至今日,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乃至全球经济危机发酵已久,美国、欧盟、日本、俄罗斯等主要国家纷纷出台了一系列创新战略和科技行动计划,科技投入不减反增,信息、能源、材料、生物、制造等一些重要科学问题与关键技术发生革命性突破的先兆已显,有理由相信,当前世界已进入了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前夜。
在前几轮科技革命中,我国由于闭关锁国,丧失了与世界科技同步发展的机会,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日益拉大。1978年改革开放后,我国科技开始逐渐融入全球化的进程当中,科技投入、科技人力资源和科技成果均实现了质的飞跃。在当前背景下,通过全面提高科技的对外开放,我国与世界各国开展深入的合作,有利于实现弯道超车,从而抢占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制高点。
有利于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从现状来看,我国对外贸易增长方式还比较粗放,虽然贸易数额巨大,但贸易结构和获利能力不尽合理。根据《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1》,2010年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总额为4923.79亿美元,占工业制成品的比重为36.8%,这些高技术产品大部分使用国外的核心技术或关键零部件,且由三资企业完成。另外,多数国内企业都缺乏自主品牌,处在全球价值链的低端,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还不强。粗放的对外贸易使我国产品出口时产生了大量贸易摩擦。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完善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我国全面提高科技对外开放,积极与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开展科技合作,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切实提高出口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和“中国服务”进行转变,将有利于提高我国开放型经济水平,实现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跨越。
有利于巩固和提升总体外交
当前,我国面临着严峻的国际环境。在经济方面,欧美等发达国家深陷严重的债务危机,市场需求萎缩,对我国外贸造成严重影响,贸易摩擦加剧;在政治方面,美国重返亚太,东北亚核危机、钓鱼岛事件、南海争端等均悬而未决;在环境方面,我国成为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而饱受诟病。国外媒体不断渲染“中国威胁论”,这一状况导致我国需要开展全方位的外交来缓和日趋恶化的国际环境。
近年来,气候变化、能源环保、粮食安全、重大疾病防控和国际标准制定等世界问题日益成为外交领域的重要议题,科技外交也随之进入各国外交战线的前沿,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外交水平的重要标志,成为加强合作、减少争端的一个重要纽带。因此,我国全面提高科技对外开放,有利于提高科技外交水平,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关系和渠道建立,从而改善我国与他国的双边关系和多边关系,以巩固和提升总体外交。
我国加强科技对外开放的总体思路
有专家指出,对外开放存在两种不同的前途,第一种前途是以对外开放实现经济繁荣和自主,如美国、德国和日本;而第二种前途是在对外开放中日益丧失自主性,如拉美、俄罗斯和东欧诸国。因此,科技的对外开放也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当是助力,运用不当则是阻力。我国在推动科技对外开放的进程中,必须形成总体的规划、明确的思路与合理的目标,以求趋利避害。
立足全球视野,推动国内发展
作为一个后发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我国科技对外开放应走出一条不同于发达国家的道路,要把立足国内开发与加强国际合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总体规划如下:一是立足于全球视野,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提高科技的国际影响力,在对外开放中与发达国家抢占科技制高点。二是立足于国内发展,按照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国的科技实力,使科技对外开放服务于我国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以我为主,互利双赢
在改革开放初期,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瞄准我国庞大的消费者市场,凭借着自身强大的科技和管理能力,牢牢掌握着科技合作的主动权,由于双方科技实力差距太大,中方难以挑战外资的权威,在合作中只能被动地进行一些科技活动,服务于对方。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取得了一系列令老牌科技强国都惊羡无比的成果,展示出强大的科技实力和巨大的发展潜力,要注重科技的主动开放,要根据国内科技发展现状和需求,主动出击进行顶层设计和搭建国际科技合作渠道和平台,有目的地选择一些重点领域,协同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和技术转移,提升开放合作水平与实效。
一般来讲,在对外开放中,如果双方的实力差距颇大,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利益格局将不可避免地向实力强的一方倾斜,长此以往,将很容易走上对外开放的第二条前途。因此,我国作为一个技术追随国,需要两手抓,一方面要许以优惠条件,通过足够的利益吸引科技领先国在华投资和技术转移;另一方面也要根据自身科技实力的提高,不断增加谈判的筹码,调整并争取分配到合理的利益份额,最终做到互利双赢。
谋划和建立符合中国利益的全球创新体系
在全球化时代,创新的藩篱不断被打破,开放创新成为备受各国欢迎的技术和商业模式,一个在地域上覆盖全球,在主体上包括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在领域上扩展到几乎所有行业的创新体系正在形成。此时,一个国家的创新能力不再局限于自身有多少人才、专利或者其他指标,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整合全球的创新资源,并将这一庞大的全球创新体系为己所用。因此,我国科技对外开放的目标就是统筹部署,全面出击,谋划和建立符合中国利益的全球创新体系,强化政府间科技合作,吸引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机构,广泛参与或发起国际大科学工程与计划、进行各种形式的国际交流等,积极参与全球创新活动,向全球创新体系的顶层不断迈进。
总体来看,我国科技对外开放的步伐还不够快,水平还不够高,能力还不够强,对发展的促进作用还不够大,并且在对外开放的进程中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如缺乏主动性、灵活性和协调性等。为此,我国应以更大力度推动科技的对外开放,采取政府间科技合作、扩大科技计划的对外开放、构建高技术领域的新型跨国科研组织、鼓励国内企业到海外设立科研机构、稳步推进与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合作等多种举措,提高开放水平。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