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入导向上,提出建设福利社会,会否引导过多财政资金投向民生,影响经济增长
首先,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财政资金增加投向民生的比例是一个必然趋势。在经济水平很低的阶段,为了集中力量发展经济,提出“先生产、后生活”是有必要的。经济水平提高了,从温饱阶段向富裕阶段迈进了,不仅民生需求会强劲增长,经济发展动力也越来越转向依靠消费,依靠民生需要的拉动。至于福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占GDP的比重以多大为好,确实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认为这一比例越高越好,或者越低越好,都不是科学的回答。要找到恰当的比例,就要研究与福利支出和经济水平相关的各种关系,形成可以调节的有效机制。
除了福利支出与它的外在变量的关系之外,福利支出内在的变量关系、内在结构优化也是一个重要方面。这里的关键,首先是祛除福利支出是纯粹的消费这一错误观念。早在19世纪下半叶德国社会政策学派就论证了财政的民生投入具有生产性。为了增强民生投入的生产性,就要通过结构优化,将福利支出由消费转变为投资。怎样改变福利投入的结构,把福利消费转变成发展性投资?最重要也是最成功的经验,首先是投资于教育,还有就是投资于健康,用于积极促进就业,实行灵活的延迟退休政策,如此等等。总之,是确立“社会投资”的概念。“社会投资”有什么特点?在投资与收益的关系上,投资于甲,不一定能从甲那里得到回报,但可以从乙丙丁那里得到扩散性的回报;投资于当下,未必从当下得到回报,但可能从未来得到延续性回报。在投资与收益的效果上,投资于贫困家庭,可能防止贫困的代际传递;投资于弱者,可能增强社会的公平意识。这是社会投资概念与经济投资的重要区别——经济投资是直接获得经济效益,然后溢出为社会效益;社会投资是直接获得社会效益,然后转换为经济效益,这种经济效益可能更具有持久性、扩展性。
■在时机选择上,现在提出建设福利社会,是否适时
我认为,现在提出建设福利社会是适时的,不然就会错过时机。发达国家开始建设福利国家制度时,经济水平并不算高,而且大都在城市化水平达到50%、人均收入接近或达到6000美元时加快了建设福利制度的步伐。它们并不是先发达了然后才搞福利,而是一边发展社会福利,同时取得较快的经济增长。它们的成功经验恰恰是证明了经济发达与福利增长之间具有同步性。
我国现在的城市化水平已经超过50%了,每年正以不低于一个百分点的速度快速提高;2012年中国GDP总量8.3万亿美元,人均GDP达到6105美元。在实践上,2007年以来,我们加快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体系建设,而就在这段时间,我们不仅成功抵御了2008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还迅速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们自己的经验也证明了发展社会福利和实现经济增长之间并不是矛盾的。适时加快社会福利建设步伐,是符合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的。
当然,任何一个概念的提出,都可能有正效应,也可能有负效应。前面讨论了提出“福利社会”会有什么疑虑,反过来看,不提“福利社会”会不会也有不好的效果?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我们国家不是福利社会提早了,而是提晚了。正因为提晚了,在一定程度上致使广大群众购买力低,产能过剩,社会矛盾相对突出,产业升级乏力。当前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出现的很多困难,一定意义上说与福利社会建设搞晚了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这一教训提醒我们:就保障经济发展来说,不明确提出福利社会建设目标,就不足以扭转经济与社会的失衡、不足以有效缩小贫富差距、不足以有效增强国内消费能力,实现对内和对外的经济平衡;就加强社会管理来说,不明确提出福利社会建设目标,就无法明确社会管理的重点,就无法明确社会公平正义的意义,不利于积极主动地建设和谐社会;对广大群众来说,不明确提出福利社会建设目标,就不足以动员起新的奋斗热情,凝聚新的共识;对广大干部来说,不明确提出福利社会建设目标,就不足以转变片面追求GDP的倾向的政绩观。而提出建设福利社会的目标,社会广泛支持,穷人得到实惠,富人脸上有光,政策公平正义,国家就会获得安宁的基础。
总之,现在提出建设福利社会,非但没有超越现实发展阶段的要求,恰恰是为基本建成现代化的中国社会奠定必要的福利基础。我们国家已经进入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阶段,在这个新增长阶段,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来自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能力的增强,来自优先发展教育、增强人民健康、发展社会服务的需要——这些正是“普遍福利”的内涵,因此,福利建设恰恰是新阶段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是社会和谐、进步的主要保证。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原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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