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亚洲的三个有力概念:文明、社会资本和公民社会(5)

解释亚洲的三个有力概念:文明、社会资本和公民社会(5)

公民社会:自治权利分组和社会与政府利益的对立

亚洲的令人费解之处在于,这些社会拥有明确的文明规范,社会资本的发展水平相当可观,但为什么它们的公民社会如此虚弱不堪,从而导致其民主的发展历史也如此苍白?这一问题在儒家文化的案例中尤其令人感兴趣,因为在此种文化中,许多被认为与社会资本相关联的方面——诸如礼仪规范、工作伦理、对教育的极高评价以及相互约束的强硬规则,都是明显存在的。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并不是唯一一位断言儒家思想与资本主义、自由民主不相容的人。在五四运动中,中国人自己更加激进地发展了他的这一观点。当时,这些中国人提倡根除传统观念,以便促进“科学和民主”的发展。在20世纪20、30年代,中国人普遍认为,他们的传统文化是使中国落后、软弱的根源。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儒家思想被认为是滋生列宁主义的共产主义的沃土,因为它强调权威和意识形态上的统一性。最后,在20世纪80、90年代期间,情况又发生逆转,儒家思想被看成支持经济发展和追求财富的。就我们的目的而言,我们只需要关注传统中国的公民社会的特殊本质。惯常的看法是,中国缺少一个强有力的公民社会。中国没有形成各种能够将其意愿施加于政府的强大的、自主的、非正式的政治利益集团。即使是中国在经济上居于世界主导地位的12、13世纪(当时中国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国家),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出现了新兴资产阶级。[4]

儒家哲学在社会等级中把商人放在了倒数第二的位置。地位高于商人的官僚和农民都认为,商人的手段就是欺骗顾客。因此,商人缺乏真正的文明。事实上,商人一般都隶属于组织良好和运转正常的行会。这些行会的作用主要是通过设定标准和裁定纠纷来规范其成员的行为,它们不会在公共政策方面对政府施加压力。商人很乐意把公共事务留给官员和朝廷去解决,谨慎地拒绝任何想改变官场规则的兴趣。只有在法律的实施牵涉到他们的具体事务时,商人才会寻求获得特殊对待;作为感谢,他们会因为自己造成的麻烦而悄悄塞给官员一些东西。总之,这些行会不是作为施压团体而是作为保护性协会在发挥作用。

这种模式到今天仍在发挥其作用。在中国,商人和新兴中产阶级仍然被动地接受政府的权威,并且参与各种不同形式的腐败。

然而,公民社会在中国没有得到发展的具体情况甚至比起传统看法所揭示出来的更复杂。儒家的道德原则既适用于公共领域又适用于私人领域,但其指向仅仅在于加强政府的权力;与封建制度在欧洲和日本形成了社会和政府之间的明确划分相反,中国倾向于一种三方划分——政府领域(官)、公共领域(公)和私人领域(私)。政府由各级官僚组成——包括至高无上的皇帝和底层的各级地方官员。政府垄断了所有合法的政治权力。私人领域包括最有权力和恪守规矩的中国人的家族和宗族,它的影响并没有超出法定的范围之外。在中国文化中,出于利己的目的在政府和公共领域捍卫私人利益是一种公然的社会犯罪,也是最大的罪过之一。[5]

处于政府和私人领域之间的是定义清晰的公共领域,它包括乡村的地主绅士和城市的商业行会所采取的集体活动。这一领域的活动有助于更详细地解释为什么中国人没能形成公民文化,即使他们具有很强的公民道德感和公共精神(公正)。

除商业行会外,城市里还有各种各样的社会团体,尤其是关注其成员福利的慈善协会。在许多城市,这些机构建立学校、育婴堂和公共寺庙;并且,有时在地方名流的帮助下,他们还承担了像水利治理、社会福利、饥荒救济以及修建道路、渡口、桥梁等公共责任,甚至通过组建地方性的民团承担起保障公共安全的责任。更值得关注的是,当一个朝代处于衰落阶段从而政府很软弱的时候,比如明朝晚期,这些地方性组织所扮演的公共角色就变得更加活跃。因此,即使它不是政府的代理人,公共领域的活动也是在代替政府发挥作用。在中国,地方的精英分子弥补着政府的缺位,他们并不会像欧洲和日本的精英分子那样,挟持着不同的利益议程和关注点来挑战政府权威。

政府领域、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三重划分有助于在中国就“什么是政府应该承担的任务”这一点形成明确的认知,同时也为随后的政治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但是,这一三重划分也产生了阻碍真正的公民社会发展的一个惯例,因为这种划分的作用在于压制特殊利益群体的自我表达,并且也是为了否定社会在其中能够对政府权力起到制衡作用的政治进程的合法性。

皇权时代的结束和共和时期的开始带来了各种机构的数量的增加,这些机构能够成为更强大的公民社会的基础。例如,在20世纪20、30年代的通商口岸,劳工组织、独立的新闻报纸和出版社,伴随着许多类型的商业和专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在毛泽东时代,这些机构中的绝大多数由党和政府控制,失去了为社会发出独立声音的可能。

个人和群体利益的合法化进程一直是缓慢的。将个人利益视为自私自利和贪婪的不光彩的体现这一传统观念在中国依然根深蒂固。如果中国想要发展一个强大的公民社会,那么,处于政府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的公共领域必须超越传统的政府观念,支持社会中的每一种利益得到自由而公开的表达。仁慈的政府无需外界的任何帮助就能很好地管理整个社会,这一中国人的传统信念已经发挥不了作用了。当中国还是一个农业占主导的社会时,这样一种管理模式也许是可行的;但是现在这个国家已经变得越来越现代化和工业化,因此必须允许各种相互竞争和彼此冲突的合法利益得到公开表达以获得政策支持;否则它们将不得不以不诚实的方式展开运作,“走后门”,拉关系,甚至直接参与腐败。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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