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不应停留于理念,而应当落实于发展道路。中国民主政治的道路依赖于既有的社会结构和政治形态所提供的现实条件,它为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规定了可能的路径。当前的中国社会正处于从先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多元分化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过程之中,民主政治建设正是这个体制转型的一项内容。与西方市场经济自发形成的历史不同,这个体制转型始终是在具有高度权威的党和政府的主导和推动下进行的。在西方,协商民主基本上还只是一种学术观念,而在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已经被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肯定为与政治制度相关的民主形态。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从革命时期红色根据地民主政权的建立到协商建立全国政权,从长期的政治协商实践到最终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从中央层面的党际、界别的政治协商到基层各种类型的社会协商,协商民主的实践在中国已经具有深厚的基础。从这一基础出发,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走出一条超越西方代议制民主的民主道路,无疑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性之路、可行之路、现实之路。
走出一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之路,就要从我国人民民主的基本制度和依法治国的基本理念出发,创造性地理解和运用马克思主义,不断丰富和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具体内容。这就需要我们更为深入地理解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这一民主形式与人民民主这一基本制度、依法治国的基本理念之间的本质一致性和内在关联性,揭示和阐释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规定,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践确立理论依据和思想基础。
走出一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之路,就要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中国既有的现实出发进行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有利于协商民主发展的政治机制。这既包括加强和完善我国现有的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制度,也包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新制度设计,建立起能够将选举与协商有机结合起来并有效运转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机制。
走出一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之路,就要充分总结以往我国协商民主实践的各层面经验,促进社会事业的发展,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协商的多重渠道,从而实现最广泛参与的社会主义民主。民主政治建设不仅是党和政府的责任,更是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改革开放以来,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级政府创造了多种类型的社会协商方式,建立了多种多样的社会协商渠道,例如,人大立法过程中的意见咨询,“让人民走进政协”的开放性协商,“民主恳谈会”的基层沟通,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的“网络对话平台”等等。在促进社会事业深入发展的基础上总结以往的经验,引导和规范自发与偶发的社会协商,建立稳定的微观协商机制和协商渠道,必将有力促进广泛的民主参与,深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建设。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当代中国问题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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