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算命一条街”,为何层出不穷?(4)

【案例】“算命一条街”,为何层出不穷?(4)

“大师”遍地吃香,如果能有权威部门及时揭开这些“大师”的假面具,并予以严厉打击,歪风或许能及时遏止。但遗憾的是,根据记者的调查,这些打着各种幌子行骗的“大师”并没有遇到多少阻力。首先,他们在工商部门注册时可以打着“起名”公司的旗号,或者是以文化传播公司、咨询公司自称,但如此明显“挂着羊头卖狗肉”,难道长期运作就没人能发现?尤其是开价几十万元的所谓看风水,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涉嫌欺诈,为何就能进行得如此顺利,着实叫人纳闷。其次,这些“大师”往往还挂着“风水协会会长”之类的头衔,这样一些头衔由谁赋予,这样一些协会、机构的存在是否合法,又由谁管理,如果追查起来都还是一笔糊涂账,为何能堂而皇之拿来糊弄百姓?

悲哀的是,连某些官员也深陷其中,比如媒体所曝光的某官员因为“命里缺桥”,竟然私改国道修桥,如此种种不得不让人警惕。正如让田野里少长稗草就要多种庄稼一样,压住迷信风水这股邪风,需要社会多刮清正之风。比如说,如果人人享有公平的上升空间,通过努力就能得到收获,则行骗者就难有立足之地。同时要多加引导,根治迷信思想。唐朝宰相李吉甫曾经做过一件事,他在任时,当时的政事堂有一张床榻,放了很久了,没有人动它。内务主管告诉他这个床榻不能动,这是历任宰相的忌讳。李吉甫偏不信邪,将那个风水床榻搬了出去,重新收拾干净,一点事儿也没有。他这个举动就让迷信思想在当时有所收敛。这同样对我们应有所启示。

算命一条街”不是没法治理

多个部门合力整治“算命一条街”,却似乎重拳打到棉花上,多少有些令人不爽。在利益驱动下,他们很难听从什么道德规劝与口头警告,招牌拆了再挂,队伍散了再聚。在此情形下,有必要通过法律层面的梳理,来为治理“算命一条街”求解。

从现行法律看,一些以忽悠敛财为目的的算命经营活动,违法属性已毋庸置疑。对于擅自扩大经营范围,违法经营算命业务的“大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当采取罚款、警告等多种措施,屡教不改者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

不光是对“集群化”的算命行骗,对算命行当从业人员的违法经营活动,公安机关也要依法取缔。若涉嫌诈骗,则应依法追究刑责。在刑法第266条中,对诈骗罪的界定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从新闻报道来看,有的算命“大师”的忽悠行为已经涉嫌诈骗,而且敛财金额动辄数千甚至上万,也已达到诈骗罪的起刑点。

当然,就眼下看,对部分行骗的算命师追究刑责,面临着“无人举报,取证困难”的困境。不少人误信了“大师”蛊惑,被骗取财物,却丝毫没意识到上当受骗;有些意识到的,也因算命行当未遵循经营规范,如不开发票等,而举证较难。因此,打掉“算命一条街”这样的非法产业,民众也有责任,尤其是觉悟到被骗之后,应及时报警。对媒体监督中已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也可作为线索,深挖严查。

执法部门也不能只等媒体曝光或受害者举报,而应主动监管,或者明察,或者暗访,发现一起,就依法处理一起,如此哪里还会再有算命一条街。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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