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司法公开遭遇“自媒体时代”(2)

当司法公开遭遇“自媒体时代”(2)

二、公开促进公正

中国的政法机关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将不得不坚持两手抓:一手以个案公正来加快提升司法公信,一手以信息公开来满足民众在知情权上的需求。

与四年前相比,曾经由门户网站和人气BBS主宰的网络舆论主场,如今已变成了微博、微信的天下。另一方面,政法机关对网络舆论的态度也有了新的变化。

今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一次政法宣传工作座谈会上谈到,“当前,以互联网为主要传播途径,以微博、微信为主要代表的新兴传播媒介快速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公众参与方式,使人人都可以成为记者、人人都可以成为新闻发言人。政法机关面临空前开放、高度透明、全时监督的舆论环境。”

孟的这一讲话足以代表政法机关对网络舆论场的基本认知。自媒体时代,众多政法机关在舆情危机应对上,都经历了“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阵痛期。回望来时的路,我们理应承认:正是那些一次又一次将政法机关卷入舆情危机漩涡的热点个案,促使着政法机关不得不直面主要由民意主导的网络舆论场。最近几年来,政法微博在政务类微博中格外引人注目。相比起政府信息公开,司法信息公开在网上已走得更快更远。

这一变化来之不易。多年来,中国法学界就“司法公开”与“司法神秘”一直争论不休。支持“司法神秘”论者,往往借助西方几十年前甚至一百多年前的材料来证明法官应“离群索居”,应与媒体保持一定的距离。殊不知,在当下这个信息时代,源于西方的司法神秘主义也在加速消退。法官的权力垄断、知识垄断、信息垄断都被打开了缺口,以“神秘”来强化司法权威的传统路径已然坍塌。

转型中国较之西方更大的问题在于,我们的政法机关是在司法权威还未树立的情况下,就一头撞上了众声喧哗的网络时代。中国的政法机关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将不得不坚持两手抓:一手以个案公正来加快提升司法公信,一手以信息公开来满足民众在知情权上的需求。

尤其是,中国的司法系统还屡受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的不当干扰。及时、充分的信息公开其实也是抵抗外来干扰的不二法器。换言之,司法公开并不是基于“主动占领舆论场”或“应对政法舆情危机”的需要,而是促进司法公正与树立司法公信的需要。

以公开促公正的制度推进方向,看来是共识多于分歧。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求是》杂志撰文指出,“推进司法公开,是促进司法公正的有力举措。让当事人在审判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摒弃‘司法神秘主义’,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原则。”10月28日,最高法院公布了被称为“1号文件”的《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重申“以公开促公正”,并要求各级法院“对审判公开的范围、内容、对象、时间、程序、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稳妥有序地推进司法公开,坚持不懈地提高司法透明度,逐步完善司法公开的制度机制。”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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