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G20与UN之间的紧张关系最为突出,某种程度上覆盖了布雷顿森林机构和UN之间的紧张关系。G7成立后便一直面临与UN的关系问题,如今G20升格和国际格局进一步多极化,该问题的重要性是在上升而非下降。G20在加强与UN的联系及促进与非成员国和市民社会的沟通(outreach)方面已经做了较大的努力。比如2010年G20首尔峰会期间,在新加坡领导的全球治理集团(Global Governance Group,3G)的推动下,峰会最后文件对UN、地区性国际组织和非成员方参与峰会的问题做了专门的安排。但是,缺乏代表性与合法性仍然是G20面临的主要批评之一。IMF、WB最近一轮改革重点即在代表性问题,包括增进新兴经济体的投票权和保护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的投票权两个方面,但对之给予肯定的主要是前者,而后者对改革的结果并不满意,如何保护它们的代表性仍将是下一轮改革的重要内容。
三、问题的根源与出路
总之,“协调始于内部”。机制冲突问题更多是现象,而非根源,它实际上反映了各领域机制内部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健全,归根结底则源于国际利益格局的分化和冲突。这也意味着,机制层面的协调努力无法从根本上提供问题的全部答案。
(一)问题的根源
与大萧条或战后大部分时期相比,此次危机五年以来全球经济复苏总体表现良好,实际上不像很多人批评的那么糟糕。[14]但是就中长期而言,当前世界的确面临一些重大的系统性困境,而机制之间的冲突只是居于因果链末端的现象。第一,汇率、国际经济失衡等宏观经济协调问题仍然无章可循,G20匹兹堡峰会确立了所谓的相互评估程序(MAP),旨在为成员国确立量化的义务目标,某种程度上恢复IMF的职权,但进展情况差强人意。货币体系的失序带来整个经济体系的治理协调问题。第二,环境、气候领域的国际规则制订僵局使得贸易与环境的冲突加剧。在贸易、气候、发展等议题上,G20的作用限于言辞和宣示,对WTO多哈回合、UNFCCC全球气候谈判基本上没有起到推动作用,对2015年后全球发展目标的制订亦没有发挥领导作用。
归根结底,机制背后成员国家利益结构的分化,是当前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有效性和协调性缺乏的根源。国际关系的主要矛盾出现分层,即由发达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分化为新兴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矛盾、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矛盾以及新兴国家与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之间矛盾三层。简言之,世界格局日益由南北关系为基础的二元结构演变为北中关系、南中关系以及南南北关系为基础的三元结构。李稻葵先生称当今世界分为富国、穷国和中国,是对该三元结构的简化。[15]旧的二元利益平衡被打破,新的三元利益平衡尚未形成。
北中矛盾即发达与新兴经济体之间的矛盾是各重要议题领域治理困境和体系有效性不足的主要症结。当前一切经济领域的全球合作困境均受制于同一个标志性的问题,即如何为新兴国家制订一套新的规则,使“南北”关系为基础的二元规则,调整为“南中北”关系为基础的三元规则,核心在于新兴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协调。无论是贸易、气候还是发展领域,全球谈判一直围绕新兴国家是否应与发达国家承担相同的义务问题僵持不下。比如在多哈谈判问题,美欧等坚持新兴国家应与他们按照相同的公式承担开放市场义务,而只有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应继续享有“特殊与差别待遇”;在气候谈判领域,发达国家主张,应废除《京都议定书》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主要按照碳排放水平界定各国减排义务;在发展合作领域,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DAC)一直致力于将新兴国家纳入其主导的全球发展伙伴关系,使其承担援助义务,遵从援助规则。货币金融领域的冲突亦十分尖锐和深刻,其问题实质同样是关乎新兴经济体的规则修订,但因原有国际规则不够清晰而使该特征有所淡化。[16]比如汇率问题,相关的国际规则十分模糊,当前争论的焦点问题是围绕事实上的差别性待遇,即新兴国家是否应该继续保留资本项目管制、还是应完全让市场确定汇率。现有金融监管规则实际上也对发展中国家不利,而新兴国家不仅不享有任何特殊待遇,还被列入“系统重要性经济体”加以重点监测。国际格局调整一直在进行,国际谈判陷入僵局亦不少见,但是,新兴经济体大规模崛起带来各大领域原有南北差别性的规则的全面重组,却面临所谓“富国中的穷人”还是“穷国中的富人”的界定难题。[17]这是二战以来的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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