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推进落实市县政府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思考(2)

对推进落实市县政府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思考(2)

二是转变日常监管手段,变以传统机械化人力监管向信息智能化转变。从事日常监管部门工作的重点不再是以往对每一相对人都写“现场检查笔录式、责令改正通知式”的“地毯式”、“蜻蜓点水式”监管,不再是以往对每一相对人都具体参与GSP、GMP认证的“跟踪检查式”的规范式监管,而是建立起以统计学为基础的风险因素调查机制,强化日常监管部门的风险因素调查职能。上级对下级监管工作质量的考核也不是现场检查笔录数量的考核,而是根据某一辖区监管形势形成的风险评估报告情况来考核其风险管控绩效。日常监管手段就是以风险调查机制为基础,走科学化、信息化、智能化、简单化的道路,用科学的风险指标权重锁定监管标准、用客观的现代数字技术采集风险样本、用有效的风险评估成果认定监管层级、用协同的综合监管手段实现监管绩效。

三是转变监管机构设置,合理强化监管力量。机构职能的转变最直接形式就体现在监管部门内设机构及职能的转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地方政府规范机构设置,理顺权责关系,在原则上对应国务院机构的前提下,进一步推进机构和职责整合,加强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实行总量控制和内部调控。根据以上观点,笔者认为:

在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设置上既要做到与上对口,就是市县级要全面承接国家及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定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或基本配齐相关科室(如办公室、综合管理、政策法规、食品生产安全、食品流通安全、食品消费安全、药品化妆品注册、药品化妆品生产、药品化妆品流通、医疗器械监管、技术标准、新闻宣传(应急管理)、规划财务、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后勤)、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等基本科室,又要做到与下实用,就是根据某一辖区监管工作重点不同,适当合并科室设置,做到不分散监管力量,又能体现监管重点,根据监管形势发展需要,重点增设承担专业人才管理、风险监测评估、诚信建设管理、技术信息发展管理的机构或职能;在转变工作职能、转变日常监管理念、转变日常监管手段,实行监管力量下移的前提下,根据监管形势进一步调控机构设置和编制资源,或探索设立以副(局)处级干部为科室负责人的日常监管处、生产监管处、注册许可审批处、法规监察处、综合协调及绩效评估处、新闻宣传教育处、后勤处(包括财务、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关党委等)、技术支撑保障处(包括食品药品检测、风险监测评估、科技标准及信息监测管理)、稽查局等大科室管理模式,分解落实日常监管处承担的对相对人实施的综合监管政策研究及实施职能、组织规范管理委员会监察评估第三方机构职能,认证及现场核查专家库日常管理职能、风险调查职能、重点监管职能、专业人才日常管理职能等;落实生产监管处承担的专门对生产企业实施产品安全生产的全面的、重点的监管职能,产品生产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职能,以确实落实强化源头治理措施;落实注册许可审批处承担的相对人生产、经营、使用许可、产品注册许可,注册许可专业人才的管理职能;落实综合协调及绩效评估处对其他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协调、政策研究与落实、绩效考核与评估及下级部门的绩效考核与评估职能等;落实新闻宣传教育处的新闻宣传及对社会人才、企业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考核职能等等。

在市县局的二级机构设置上,根据国家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建议对承担稽查执法、风险监测、监管信息管理机构按行政机关机构性质设置,对承担投诉举报、产品追溯、检验检测机构按公益性事业单位设置。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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