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集还是稳定?——对近年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历史反思(4)

聚集还是稳定?——对近年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历史反思(4)

四、未来的路

综上所述,本文不认为土地聚集的新制度代表着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主流。未来的土地制度格局,应该是历史已经指明的,在家庭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农民自愿、自主、渐进的渐变道路。土地聚集的新制度只是在政府辅助、搭建平台、组建各类合作社等方面,提供了合理的构件。

沿着既有路径,未来的农业用地规模经营应该在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通过农民自己组建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自发自主地实行他们认为适度的规模经营。在此基础上,根据条件逐渐扩大规模,渐进实施农业的现代化。政府应该做好组建合作社的帮扶工作、适度规模的研究工作、便利销售的障碍去除工作等。目前,亟须做好土地确权的各项工作,更需要制订当代的“鱼鳞图册”。

未来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也应在农民自愿基础上,通过组建股份合作社等形式,自主地进行各项流转和增收。借此聚集力量,直到合作社能够自行建筑住房,自主完成集中居住或者进城居住。也可以通过公平的谈判,与企业进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实现这类土地的市场价值。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改变宅基地合作社发展滞后的局面;应研究合理的宅基地价格和保护农民利益的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农民与企业谈判的裁判员。

总之,改变经过30余年实践反复检验的土地制度路径,不是明智之举。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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