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税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深化税制改革要建立规范的现代增值税制度,进一步发挥消费税调节功能,加快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加快推进房产税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开征环境保护税,加强和改进税收优惠政策设定,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首先,建立规范的现代增值税制度。近期,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全面推行“营改增”基础上,逐步将邮电通信业、铁路运输业、建筑、房地产业、金融和生活服务业等纳入改革序列。综合考虑财力许可等因素,可以逐步将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进一步让利于市场主体和纳税人。
其次,进一步发挥消费税调节功能。适当扩大并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放大消费税引导合理消费行为的作用。研究将消费税由目前主要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改为主要在零售或批发环节征收。
第三,加快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目前,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已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部分金属和非金属矿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在部分地区实施。下一步改革的重点是,推进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取消相关收费基金,适当提高从量计征的资源品目的税额,逐步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
第四,加快推进房产税制度改革。要在认真总结上海、重庆等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政策、科学决策,逐步建立统一完整的房地产税制度。
第五,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当前我国改革的重点应是适当合并相关税目,形成合理税率,完善税前基本扣除,加快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
第六,开征环境保护税。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条件日趋成熟,要尽快将现行排污收费改为征税,开征独立的环境保护税,促进形成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
第七,加强和改进税收优惠政策设定。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对执行到期的应彻底终止不再延续,对未到期限的要明确政策终止的过渡期,对带有试点性质且具有推广价值的,应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区域发展规划应与税收优惠政策脱钩,同时,严格禁止各种越权税收减免。
最后,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积极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义务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