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社会中的个体化与社会团结

转型社会中的个体化与社会团结

——中国语境下的个体化议题

摘要: 在当代社会理论的论域中,社会生活个体化和不确定性增加,是风险社会和晚期现代性的重要表征。对转型期的中国社会而言,这种状况不完全是风险社会理论所言的工业化进程的后果,而且还受到本土传统与现实状况的影响,主要包括自我主义观念与行为、市场化改革进程、转型期的制度环境以及互联网的兴起等。这些因素模塑了中国社会“个体化”的独特形貌。在个体化过程中,制度化对话渠道的欠缺以及互联网的兴起,强化了个体的困境和个体的风险认知,而个人与社会的张力往往只能通过家庭主义或关系主义化解。对转型期的中国社会而言,培育以个体性和公共性相统一的社会团结,是应对个体化挑战的关键,此亦社会学责无旁贷的使命。

关键词: 风险社会;个体化;公共性;社会团结  

1986年,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出版了《风险社会》(Risk Society:Towards a New Modernity)一书,提出与“工业社会”相对的“风险社会”概念,并将“个体化”看作风险社会的重要侧面。贝克提出的“风险社会”和“个体化”等观点,主要以西方社会为基点,而我们对这一概念的使用尚需以中国社会特殊的时空条件为前提。本文结合贝克等学者关于风险社会及个体化的相关论述,讨论个体化在转型期中国社会的呈现及其与公共性和社会团结的关联。

一、个体化:理论缘起与基本意涵

法国社会学奠基人涂尔干声称,社会学要以社会事实为研究对象,关注社会层面的现象而不是个体现象。其所谓“关注社会层面的现象”当然不是忽视个人的存在,亦非否定个人自由,而更多地带有方法论的意涵。当然,这种立场和社会学初创时期的宏观社会背景相关,社会变迁、工业化、城市化等论题备受关注,而启蒙运动后,“个体”似乎不再是一个需要争论的问题。不过,正因为涂尔干关注社会团结,他才十分警惕社会团结面临的挑战,如极端个人主义的威胁,因此,研究社会团结自然也就触及了个体化问题。涂尔干试图以社会决定论建构道德个人主义,不仅指明了现代性转变所牵连的核心问题所在,同时也在社会调控和深度自我两方面开启了有别于以往历史的样式。[1]

在某种意义上,个人自由与社会团结的张力始终伴随着现代性扩展的进程。埃里希·弗罗姆在1941年出版的《逃避自由》一书中指出,人的自由的增长过程具有辩证性特征,“一方面,它是一个力量不断增强,人日趋完善,对自然的支配越来越得心应手的过程,是理性能力与他人的联系日益紧密的过程;但另一面,这个日益加剧的个体化进程又意味着孤独感和不安全感日益增加,也意味着个人对自己在宇宙中的地位,对生命的怀疑增大,个人的无能为力感和微不足道感也日益加深”。[2]因此,安全感的丧失与个人自由的增加相伴而生,人对此的本能反应不是选择自由,而是逃避自由,其表现是要么服从新的权威,要么以规避个性的方式寻求归属。

其实,弗罗姆所言的“逃避自由”的心理,毋宁说是“寻求安全”的心理。现代世界的“脱魅”(disenchantment)过程,逐渐从个人身上剥离了传统权威的外衣,人在精神上陷入焦虑无着的状态,或者,用米兰·昆德拉的话说,这是一种“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如果说涂尔干关心的是“社会”,那么弗罗姆关注的则是“人心”,前者表达了社会团结的困境与可能性,后者则揭示了个体渴求社会团结的心理根源。相比之下,涂尔干和弗罗姆是在“传统—现代”变迁的意义上讨论个体与社会的张力,而乌尔里希·贝克则是在“工业社会—风险社会”、“古典现代性—新型现代性”或“第一现代性—第二现代性”的意义上讨论个体化问题。

贝克所言的个体化(individualization)是风险社会的一个侧面,因此,欲了解其关于个体化的观点,我们需先回顾一下贝克对风险社会的界定。在贝克看来,风险(risk)与早期的危险(danger)相对,是与现代化的威胁力量相关的一些后果,这些后果引致系统的、常常是不可逆的伤害,而且这些伤害一般是不可预见的(如生态灾难、核泄漏)。风险社会不是现代性的终结,而是一种新型的现代性。在古典工业社会中,财富生产的逻辑统治着风险生产的逻辑,而在风险社会中这种关系颠倒过来了,从技术—经济进步的力量中增加的财富,日益为风险生产的阴影所笼罩。[3]而且,这种风险生产已经超过民族国家的界限,成为全球现象,或者说,“从总体上考虑,风险社会指的是世界风险社会”。[4]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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