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列宁关于保持执政党纯洁性思想的主要内容
在领导俄共(布)执政的伟大实践中,列宁把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与俄国实际相结合,形成了丰富的关于保持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纯洁性的思想,有力地推动了俄共(布)纯洁性建设和苏维埃事业的发展。
(一)严把入口与畅通出口相结合
党员是党组织的细胞。党员质量是保持执政党纯洁性的基础。列宁特别强调:“徒有其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在党员管理上,列宁把严把入口与畅通出口相结合,通过有序的“吐故纳新”,大大提高了党员质量,保持了执政党的组织纯洁。
在执政条件下,为了防止“异己分子”混进党内,列宁主张要“把入党条件规定得更严些”。为此,俄共(布)八大通过的《关于组织问题》的决议特别强调:“党的组织绝不应当以降低党员的质量为代价,来换取党员数量的增加。”
为了提高党员质量,在严格入党条件方面,列宁提出了以下三个要求:第一,延长新党员的预备期。列宁认为,预备期对新党员来说是极端重要的。为此,俄共(布)八大通过的党章专门增加了“预备党员”一章,规定“凡志愿入党的人,都须经过预备期”。随着各种异己分子混进党内,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受到影响。列宁特别强调:新党员的预备期时间不能短,短了“就等于对预备党员完全没有任何认真的考查,因而无从知道他们是否真是经过一些考验的共产党员”。他建议必须要延长新党员的预备期,以保证预备期能够真正成为对新党员的一种极其严肃认真的考验,而不仅仅是流于形式。俄共(布)十二大采纳了列宁的这一建议,延长了新党员的预备期。第二,入党介绍人要具备相应条件并承担相应责任。为了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列宁提出入党介绍人必须要有党龄的限制,俄共(布)十二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工人和工农出身的红军战士以及农民和手工业者,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时,“须有三年党龄的党员三人介绍”,而其他人则“须有五年党龄的党员五人介绍”。同时党章还特别规定了入党介绍人要承担的责任,强调:“如果轻率介绍,要受党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第三,新党员要接受严峻的考验。列宁主张,预备党员只有接受“极其认真严肃的考验”才能转为正式党员。结合当时国内形势,列宁和俄共(布)主要通过动员上前线作战和参加星期六义务劳动的办法对新党员进行考验。
纯洁党的队伍,提高党员质量,不仅要严把入口,还要畅通出口,及时把那些不合格的和徒有其名的党员清除出党。列宁指出:“冒险家和其他危害分子乘机混进执政党里来,这是完全不可避免的。任何革命都有过这种现象,而且不可能没有这种现象。全部问题在于,以健康的强有力的先进阶级作为依靠的执政党,要善于清洗自己的队伍。”他特别强调:“必须把欺骗分子、官僚化分子、不忠诚分子和不坚定的共产党员以及虽然‘改头换面’但内心里依然故我的孟什维克从党内清除出去”。列宁认为,只有清党才能从“内部改善”党。他明确提出:清党必须要不留情面,不能姑息迁就,而且要坚持群众路线,依靠群众来进行,因为“劳动群众非常敏感,很会识别谁是忠诚老实的共产党员,谁是那些靠辛勤劳动过活、没有任何特权、根本不会‘讨好领导’的人所厌恶的共产党员”。在列宁领导下,俄共(布)分别于1919年和1921年开展了两次清党活动。经过清党,尽管党员数量减少了,但是党的力量和作用却大大地增强。
(二)注重思想教育与严肃党的纪律相结合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严明的纪律又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保障。列宁将注重思想教育与严肃党的纪律相结合,靠“一软一硬”两个约束,保持了执政党的思想纯洁。
十月革命后,俄共(布)党员人数激增,到1921年已超过73万。但是,正如列宁指出的那样:“我们党在迅速发展,而我们教育这些党员去完成党的当前任务这项工作却不能随时跟上”,致使“一些党员的修养水平很差”。思想是导向,是灵魂。为了保持党的纯洁性,列宁认为,必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党内总的任务不是在数量上扩充党的队伍,而是改善它的质量,提高全体党员的觉悟,加强他们的共产主义教育,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在这一基础上达到全党队伍的绝对统一”,并将此事作为“头等重要的任务”来抓。为此,列宁主持召开的俄共(布)十大、十一大以及有关的代表会议,都把对党员进行共产主义教育作为重要议程,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要求“必须大力增加党校”,“扩大党校网”;成立马克思主义研究等各种小组;加强党日活动,要求“把党日真正变成巩固党的日子”。在列宁和俄共(布)的领导下,到1922年,从中央到地方,除乌克兰外,全国共建有242所各级各类党校,在校学员达到22000余人。通过学习教育,补充了精神上的“钙”,提高了党员的思想觉悟和修养水平,有效地保持了执政党在思想上的纯洁性。
克服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侵蚀,不仅需要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而且需要铁的纪律。苏维埃政权建立后,一些敌对分子向新政权发起疯狂的进攻,“他们用小资产阶级的自发势力从各方面来包围无产阶级,浸染无产阶级,腐蚀无产阶级,经常使小资产阶级的懦弱性、涣散性、个人主义以及由狂热转为灰心等旧病在无产阶级内部复发起来”,列宁强调指出:要抵制这一切,“就必须实行极严格的集中和极严格的纪律”。俄共(布)八大通过的党章还把“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作为“全体党员和一切党组织的首要义务”。针对党内派别活动造成的危害,列宁主张必须严肃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与统一。在列宁提议和主持下,俄共(布)十大通过的《关于党的统一》的决议,明确规定:“为了在党内和整个苏维埃工作中执行严格的纪律,并取缔一切派别活动以求得最高程度的统一,代表大会授权中央委员会,在遇到违反纪律、恢复或进行派别活动的情况发生时,可以采取党内一切处分办法,直到开除出党;而对中央委员则可把他降为候补中央委员,甚至采取极端措施,把他开除出党。”
列宁在总结俄国无产阶级专政胜利的原因时,认为:“一个弄得精疲力竭的又弱又落后的国家竟战胜了世界上几个最强大的国家,……根本原因就在于集中、纪律和空前的自我牺牲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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