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3)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3)

——基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与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相统一的视角分析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逻辑起点是党的建设,历史视野却是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就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在国内外形势十分复杂、世界社会主义出现严重曲折的严峻考验面前捍卫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依据新的实践确立了党的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和基本框架,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开创全面改革开放新局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成功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二十一世纪。”[8]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呈现出一系列阶段性特征。这些阶段性特征实际蕴涵着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研究和解决这些矛盾与问题,就必须科学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经济增长速度与发展方式,城市与农村,区域与区域,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人与自然,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中国与世界等重大关系。[9]科学发展观就是在反思、处理和解决这些矛盾、问题与关系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早在1999年3月9日,胡锦涛参加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就曾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他强调,在我国的市场供求关系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尤其要强调规模与结构、数量与质量、速度与效益的统一,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没有水分的、实实在在的、有良好效益的、能给人民带来实惠的发展。[10]通过抗击非典斗争,执政的共产党人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要高度重视研究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牢固树立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2007年6月25日,胡锦涛在中央党校发表重要讲话,全面揭示了科学发展观提出的历史背景及其科学内涵、精神实质与重大意义。他强调,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科学发展观最鲜明的精神实质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总结十年奋斗历程,最重要的就是我们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勇于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出一系列紧密相连、相互贯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和贯彻了科学发展观。”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概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它系统回答了在中国这样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对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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