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以科学化提升民主化

选人用人:以科学化提升民主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之所以让全党为之振奋和鼓舞,就在于它深刻而准确地抓住了选人用人工作中大家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并指明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正确方向。不分干部类别简单“以票取人”就是其中一个重大的问题,也是到目前为止大家依然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

“以票取人”问题既不是干部制度改革所必然造成的问题,也不是所谓民主还很不够所致,更不是什么改革的进步,而是忽视干部工作的客观规律,在不该“民主”的地方滥用民主、在该民主的地方没有用好民主所造成的问题。而解决的办法只能是用科学化规范和提升民主化,认真探索并遵循干部工作的客观规律,不断提高党管干部的科学化水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要把好干部选用起来,需要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要紧密结合干部工作实际,认真总结,深入研究,不断改进,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机制。

那么,应该如何以科学态度冷静研判“以票取人”的问题呢?

一方面,要坚持干部制度改革的民主方向。应该说,改革过去那种暗箱操作、个人说了算的干部体制,是改革开放初期就达成的全党共识,而用人民主也一直是干部制度改革的方向,甚或可以说,改革开放已经取得的巨大成就是离不开干部制度的进步的。今后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与民族的伟大复兴,很大程度上依然与我们党能否在选人用人中成功跨越民主之坎有很大关系。因为,民主在干部制度中的价值,并非仅仅是表面上看的选好人选准人和用好人用准人(尽管这件事情现在非常关键),更重要的是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赋予人民在选人用人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结合起来,着力实现人民群众对党长期执政的持续政治认同,着力巩固和扩大党长期执政的法理基础。因此,“以票取人”乱象应该定位在干部制度改革进程中出现的偏差上,而不是改革的方向上;现在所需要做的也应该是如何校正偏差,而不是放弃干部制度改革的民主目标,重新回到老路上去。

另一方面,要坚持以科学化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中的民主化。如前所述,“以票取人”的实质是对民主的滥用,是有违民主常识的假民主,其所造成的后果,是误导人们对民主的理解,毒害全党对民主的信心和信念。这是非常让人痛心的。比如,对于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中的票数问题,一些地方简单地把票数等同于民意,简单地“以票取人”,使一些因拉票或当老好人而得票较高的人得以提拔重用,反例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再比如,公开选拔干部被当作用人民主的时髦模式,不少地方“公选成风”,搞什么“凡提必竞”,选拔一个处长、一个局长,不仅在一个省的范围去选,甚至到全国去选。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结果是既造成干部管理制度运行的紊乱,还与用人民主扯不上关系。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要求,要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干部工作公开,坚决制止简单“以票取人”的做法,确保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风清气正。

其实,从科学化的维度考量,民主的选人用人制度应该是一套科学的干部制度体系,它不仅包括选举制度,同时也包括任命制度、委任制度、聘任制度、考任制度,等等,我们不能说只有选举制度才是民主的干部制度,其他制度就不是。只有针对不同的干部类别适用不同的干部制度,并遵循这项干部制度的客观规律,才是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前提条件。所以,目前以科学化规范提升选人用人民主化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要尽快建立科学的干部分类管理制度,尽快在制度设计中澄清,哪些是应该选举产生的选任制干部,哪些是不能简单通过票决产生的非选任制干部。对选任制干部一定要严格按照选举制度的规律要求选举好,而非选任制干部决不能滥用票决的办法,该是任命制的干部就遵循任命制的规律,该委任制的干部就遵循委任制的规律,该聘任制的干部就遵循聘任制的规律,如此等等。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坚持好党管干部的原则,发挥好党管干部的政治优势,保证好党的人才辈出和事业的兴旺发达。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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