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面深化改革(2)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面深化改革(2)

改革的核心是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制度建设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及其各领域、各环节。在全面深化改革阶段,应对制度建设的内容是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行总结和梳理。无法可依的,应按轻重缓急,拿出加强立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有法可依的,应梳理出如何进一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样按轻重缓急,拿出加强执法、司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2月4日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讲话中所指出的,就是“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实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制化。”

因此,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工作的能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宪法法律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只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能不断开创建设法治中国的新局面。

二、全面深化改革要依法而行

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求改革必须依法进行。市场经济强调的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必须规范政府行为,减少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实现市场主体自主决策、分散决策;必须保护财产权利与人身自由,保证市场主体平等地位,实现公平竞争;必须贯彻诚实信用原则,降低交易成本;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效解决争议,维护市场秩序。法治的规范性与权威性,可以有效规范与制约政府行为,防止权力被滥用,可以使全社会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风气,维护市场秩序与社会秩序。法治保护权利与自由的基本价值,与市场经济自由交换的内在要求高度契合,能够使两者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社会发展。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或者说是法治的市场经济。没有法治保障,市场经济难以持续发展;没有市场经济作为基础,法治也会因为缺少内在的价值和灵魂而很难确立权威。

改革自身需要法治保障,要求改革必须依法进行。今天的改革步入深水区,社会转型、矛盾日益凸显,多年遗留下来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积累的问题大多触及深层矛盾和冲突。只有依法而行的改革才能更大凝聚改革共识,更顺利解决改革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有助于改革突破旧体制、旧习惯、旧利益格局的束缚。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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