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以不惜篇幅重复高尚全先生的文章和发言,是因为他片面引用经典著作,用含沙射影的手法把矛头指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特别是我国的国有经济。
《高文》和发言所引的恩格斯的话出自《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的一个小注。恩格斯在这里批评了不能把任何一种国有化都说成是社会主义的。但并未讲到国有经济的性质完全取决于国家政权的性质以及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经济与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经济的本质区别。就在这个小注的下一页,恩格斯指出:“无论转化为股份公司和托拉斯,还是转化为国有财产,都没有消除生产力的资本属性。在股份公司和托拉斯的场合,这一点是十分明显的。而现代国家也只是资产阶级社会为了维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般外部条件使之不受工人和个别资本家的侵犯而建立的组织。现代国家,不管它的形式如何,本质上都是资本主义的机器,资本家的国家,理想的总资本家。它愈是把更多的生产力据为己有,就愈是成为真正的总资本家,愈是剥削更多的公民。”接下来恩格斯讲到社会主义的国家和社会主义的国有资产。他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日益把大多数居民变为无产者,同时就造成一种在死亡的威胁下不得去完成这个变革的力量。这种生产方式迫使人们日益把大规模的社会化的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同时它本身就指明完成这个变革的道路。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资产。”恩格斯把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资产同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资产在根本性质上的区别讲得何等清楚!我国宪法第一条就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与发展。”尽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民所有制的成熟程度同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但其根本性质是同一的。为什么高尚全先生一再引用经典著作中的一个小注,反复强调不能把国有化等同于社会主义,不能把国有经济的比重作为衡量社会主义的标准呢?尽管他用语晦涩,但本意在于指责我国的国有经济、至少是一部分国有企业徒具社会主义国有经济之名,并不真正具有社会主义之实,这是很清楚的。
近年来,一些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鼓吹者,把我国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的大型、特大型国有企业说成是什么既得利益集团、特权集团、官商利益集团等等。下面我举几个例子,可能有助于对《高文》的理解。
有人说:“国有制并不必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如果这点不改变,一动国有制就会觉得问题很大。”有人说:“警惕中国踏上权贵资本主义的覆辙,已是整个社会的共识。何谓‘权贵’,主要就指垄断国企。它们对经济的控制力更多地表现为特权,是与民争利的杀手锏。”有人说:“央企大多数脱胎于中央部局级的主管部门,先天带有计划经济、官方经济的胎记,官本位、行政垄断是其本质特征。又同市场经济中的高度市场垄断相结合,杂交成了混合经济,形成了特殊的垄断利益得益者和固化者,即由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混生出来的既得利益集团。”在以上几位作者笔下,国有企业只是徒有其名,实质上已不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企业了。
《高文》在“坚持国有经济的正确定位不动摇”这个小标题下最后一段话是:“党的执政基础不在于国有经济的比重,而在于三个‘民’:‘民心、民生、民意’。民心是核心的问题,‘得民心者得天下’,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说明了这个道理。”那么中国的国有经济究竟是得民心还是失民心呢?《高文》没有直接回答。但是从《高文》把国有经济的比重与“得民心者得天下”对立起来已可见其本意。无独有偶,我国新自由主义鼓吹者的领军人物之一张维迎教授不久前也说过类似的话:“国有企业与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没有关系的。中国的民营企业发展了,人们的生活提高了,就这么简单。国有企业与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没有关系。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取决于人们的生活得到了根本的改善,这点必须认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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