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君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16)

李君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16)

人民政协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不断推进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 创造了许多新鲜经验。党中央在认真总结这些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了深刻的理论概括。2006 年,中共中央5 号文件第一次把我国社会主义有两种民主形式写入了中央文件。2011 年,中央又把“协商民主”这一概念写进了中办16 号文件中, 并且明确肯定了人民政协是我国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这次十八大在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一种制度,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这样,就在政治上把这两种民主实现形式确立起来了。

(三)健全社会主义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

我们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任务之一, 就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完善和发展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这两种民主形式。

应该认识到,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是两种很好的民主政治实现形式,同时又各有一些局限性。选举民主,特别是竞选性选举,令许多年轻人很羡慕,因为它有明显的优点,特别是人人都有一票,人人都可投票,而且是公开的、竞争的,体现了民主的基本精神和普遍要求。这确实很吸引人, 但是选举民主有其局限性,我们已经讲到选举过程中的“少数票”问题,这个问题的直接后果是选民对选举热情降低,即参选率降低;同时,公民不能在选举后继续参与决策尤其是对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的决策,不能继续监督领导人包括有问题的领导人,更是一个大问题。因此西方一些学者在研究参与式民主,研究协商民主,以弥补选举民主的不足。在中国,是先有协商民主,后有选举民主,协商民主不是以选举民主的补充形式出现的,而且有自己长期的实践经验,但协商民主也有需要研究的问题。中国在原始社会解体过程中就已经出现了协商民主这种形式,这和西方不一样,但是这种民主形式最后演化为专制制度。为什么呢? 就是协商民主如果缺少公开性,暗箱操作,就会为专制独裁所利用。我们在协商民主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也不少,一是只在小圈子内协商, 这种做法有协商而无民主,不是真正的协商民主;二是先决策后协商,这种协商能够起到的作用仅仅是“通报领导决策”或“征求意见”,也不是真正的协商民主;三是想协商就协商,不想协商就不协商,一切依领导主观意志而定,这也不是我们所要的协商民主。所以,对于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这两种民主形式都要很好研究,针对它们的问题来完善这两种民主形式。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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