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二月会议”后,毛泽东用了很大的精力研究统一战线和党的政策。他说,人民不喜欢蒋介石,也不喜欢共产党。这个可能性完全有,在理论上不是不存在的。我们如果在政策上犯了错误,还是不能取得胜利。特别是,对于当年在晋绥土地改革中出现的“贫雇农打江山坐江山”的“左”倾口号,他十分重视,并明确指大会以后,毛泽东和党中央决定在人民政协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使命完成后,继续保留人民政协。这样,就形成了今天人们常说的“两会”, 形成了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
新中国成立之初, 经过三年国民经济恢复,1952 年11 月间,中共中央决定着手准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这样,人民政协就要结束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任务。对此,有些民主党派人士有顾虑,他们担心中国共产党的这一决策对有些党派、阶级、团体是不是不利,担心经过普选人民代表会把民主党派选下去。1953 年1 月13 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上,毛泽东发表了重要讲话,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府, 仍将是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统一战线的政府,它是对全国人民都有利的。”后来在选举人民代表过程中,毛泽东和中共中央非常注意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所占比例以及对他们的安排。1953 年6—7 月间, 中共中央统战部还召开第四次全国统一战线工作会议,讨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后统一战线组织问题和民主人士的安排问题。尽管如此,还是有些人选不上人民代表。为了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也为了让各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更好地发挥政治协商、参政议政作用,毛泽东和党中央作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决定,这就是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后继续保留人民政协。
1954 年12 月19 日,毛泽东在论述人民政协为什么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后还要存在的必要性时, 曾经说过:“人大的代表性当然很大,但它不能包括所有的方面,所以政协仍有存在的必要。”这句十分朴实的话,其政治学意义就是破解了选举民主不能保护少数人民主权利的难题。按照毛泽东当年的思路,选举是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要坚持和完善;同时也要解决选举过程中发生的少数人的权利怎么样实现的问题。他的主张是,选上人民代表的可以到人民代表大会中去行使民主权利,没有选上人民代表的可以在人民政协行使民主权利。而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实行的是协商民主。这样就在中国形成了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两种民主形式。应该说,这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了不起的政治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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