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必须将重心下沉(2)

新型城镇化必须将重心下沉(2)

而在大城市人口急速膨胀的同时,小城镇,尤其是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小城镇则是另一个极端。大量小城镇对人口的吸纳能力非常弱,人口城镇化呈现出大城市与小城镇之间极不平衡的特征。那些具有地域特色和资源优势,与农村具有密切联系,本应成为吸纳农村人口的小城镇逐步“空心化”。

这种“空心化”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大量人口流向发达地区大城市,再加上这些欠发达地区小城镇的基础设施水平和各种服务能力下降,从而逐步走向衰落。另一种是缺乏产业支撑的小城镇,虽然有一定人口规模,但实际上是一个个消费型的季节性城镇。这主要是一些中西部地区的县城。当地农民用在发达地区务工获得的收入到本地县城购房,并让子女在此读书,部分老人陪读,务工人员则在每年春节期间回县城短暂居住。这些县城所在地的城镇人口规模虽然较大,但产业发展跟不上,不能解决就业问题,城镇的持续发展能力难以形成。

城镇化“重心下沉”利于改变“头重脚轻”现象

大城市与小城镇之间的种种不均衡发展现象的主要原因存在于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在大城市和小城镇之间严重失衡。长期以来,我们在金融、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体育、旅游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方面的建设严重偏向大城市,而很多小城镇的上述服务设施不仅数量少,质量水平更是低下。第二个方面是产业布局在大城市和小城镇之间严重失衡。虽然国家和地方的支柱产业以及重要产业园区布局于大城市是集聚效益的需要,但多年来对立足于小城镇本地资源基础、与小城镇当地生产要素密切相关的产业在许多地方没有得到很好发展。小城镇产业发展不足,必然缺少对本地人口的吸引力。

大城市过度膨胀、小城镇发展不足的“头重脚轻”现象,已经严重影响了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效率。有鉴于此,从根本上转变以往的城镇化模式,就要将城镇化的重心下沉,即让中小城市尤其是小城镇成为吸纳当地农村人口的主体,成为开发本地资源的基地,通过小城镇的发展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问题。通过这种转变,缓解大城市交通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压力,最终形成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格局。在这方面,我们已经看到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新型城镇化要找准着力点,有序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入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注重中西部地区城镇化。要实行差别化的落户政策,加强中西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引导产业转移”,“在具体工作中,要科学规划实施,加强相关法规、标准和制度建设。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结合学习会议精神,笔者认为城镇化的“重心下沉”可集中体现在以下几点上:

第一,严格控制大城市在空间上的进一步扩张,对小城镇建设用地要科学规划集约化利用。对人口密集地区的县城可按20万-30万人口的规模进行规划,一般的建制镇按3万-5万人口规模进行规划,乡政府驻地所在集镇按2万人左右人口规模进行规划。如此规划,小城镇就可吸纳全国一半以上的人口。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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