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回顾:2013公共政策十大突破(3)

特别回顾:2013公共政策十大突破(3)

建“黑名单”管理食药安全

让不安全食品、药品无处可逃

让不安全食品、药品无处可逃

2013年3月,国务院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明确了监管归口;5月,“两高”出台司法解释,明确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危害食品安全实行最严厉制裁。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公诉厅联合下发《关于对一批危害食品安全、假劣药械、农资犯罪案件予以督办的通知》,要求从严打击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有毒、有害食品以及假劣药械、农资等犯罪活动,并对248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和77起假劣药械、农资案件进行督办。

同样是在2013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的《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根据规定,我国拟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将因严重违反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及责任人员等有关信息,通过政务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规定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谁处罚谁公布的原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15个工作日内,将应当纳入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责任人员、涉案产品的相关信息在其政务网站上公布。公布的信息应包括:违法生产经营者和相关责任人的信息,以及涉案产品相关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批次、标识、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等。

有学者建言,《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中有针对性的、科学的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评价考核体系,值得其他地区推广。只有政府监管-公众监督-舆论监督形成相对完整又相互制约的综合监管体系,保卫食品安全攻坚战才能取得胜利。

劳教制度终于废除

备受争议的中国劳教制度终废除

备受争议的中国劳教制度终废除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2013年12月底,北京市所有劳教所均已摘牌,所有劳教人员也均已被释放。

劳教制度始于1957年,近年来,社会舆论要求废除劳教制度的呼声不绝于耳。“上访妈妈”唐慧事件、重庆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因言获罪被劳教事件等,再次将劳教制度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

外媒评论称,中国政府表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这是对批评该制度落后的民众作出的回应。这是中国政府承诺要到2020年完成的一系列具有深远意义改革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新法严防“被精神病”

中国立法,严防“被精神病”

中国立法,严防“被精神病”

2013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

2011年10月24日,中国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精神卫生法草案说明时指出,精神卫生既是全球性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也是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精神疾病在中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居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约1600万人。中国强制收治精神障碍患者程序缺失,个别地方发生的强制收治案例引起患者及其亲属的强烈质疑,“被精神病”不时成为舆论热点。

《精神卫生法》规定了三个原则和一个机制。即自愿原则、尽可能限制非自愿医疗原则、患者权益最大化原则以及救济与纠错机制。

长期关注精神卫生法的律师黄雪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分析,这次立法最大的突破就在于明确了住院实行自愿原则,即精神障碍患者有权拒绝住院。而且设定了非自愿治疗的实体条件,也就是在哪些具体情形下才可以把人送进精神病院。亲属送治权、精神障碍鉴定等方面的立法都有修改和完善。

“《精神卫生法》之所以把精神障碍患者划分出来,视其为特殊人群,目的是为了保护弱者,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而不是为强行收治开便利之门。这才是立法宗旨,本次立法回归本源。”黄雪涛说。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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