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治理的第三个问题,是治理主体的能动性问题。“治理”与“管理”或“统治”的一大区别,在于治理主体的多样性,不仅是公共的而且是私人的,不仅是国家的而且是社会的,不仅是中央的而且是地方的,不仅包括政府部门而且也包括非政府组织,等等。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强调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之外,强调“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期待着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各方面的活力都竞相迸发。要实现这样的目标,不仅要承认治理主体的多样性,而且要提高治理主体,尤其是党和政府以外的治理主体的能动性。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并不是要把人民群众仅仅当作服务的消极承受者,更不能对“为人民服务”做消费主义的理解和家长主义的理解。毛泽东在写于新中国成立前半个月的《唯心历史观的破产》一文中有一句名言:“自从中国人学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以后,中国人在精神上就由被动转入主动。”这里所说的“主动”,不仅是指在认识上,中国人民对历史规律有了理解,而且是指在实践上,中国人民成了创造历史的主人公,从而一改曾经让外人鄙薄、令后人汗颜的那种麻木不仁、消极被动的状态。早在三十多年以前,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了这样的要求:不仅要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好一些,而且要使人民的文化生活好一些,使人民的精神面貌好一些。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央政治局在2012年年底出台“八项规定”时所强调的“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的要求,其意义不仅是要在全党克服不良作风,而且是要在全民倡导优良作风。有鉴于此,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将意味着经过学习教育、查摆问题和整改落实以后,不仅领导干部的精神更加振作,而且普通群众的态度更加积极,单位工作和社会生活都更有活力。
目前,党的群众路线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已进入收尾总结阶段,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即将全面展开。在此节点,从现代治理的高度重新审视这项活动,将有利于我们更为深入地把握其重大深远意义。而群众路线作为党的传家宝,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也将在现代治理的框架内焕发出新的生机。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哲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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