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扩大内陆沿边开放。作为《决定》起草组成员,您对此是怎么理解的?
黄奇帆:的确,这次全会《决定》对内陆沿边开放着墨很多。反映出我们党经过30多年对外开放的实践,对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更加深化了,把握这种规律性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了。
目前,内陆和沿海发展水平差距仍然很大,开放的确还存在不协调、不均衡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全会《决定》对内陆沿边开放作出了顶层设计和系统安排。我梳理下来,觉得可以用“五个大”来概括。一是打通“大通道”。《决定》提出了“支持内陆城市增开国际客货运航线、发展多式联运,形成横贯东中西、联结南北方对外经济走廊”,“加快同周边国家和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二是实施“大通关”。《决定》提到,改革“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等管理体制”,“推动内陆同沿海沿边通关协作,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三是构筑“大平台”。《决定》提出了“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在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若干自由贸易园(港)区”。四是培育开放的产业“大集群”。《决定》提出了“抓住全球产业重新布局机遇,推动内陆贸易、投资、技术创新协调发展”,“创新加工贸易模式,形成有利于推动内陆产业集群发展的体制机制”。五是营造投资便利化的“大环境”。《决定》提出了“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对服务业、制造业多个领域向外资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扩大开放。
这“五个大”,既是对过去内陆“摸着石头过河”搞开放的经验总结,也是对未来内陆开放作出的顶层设计和系统安排。我们要按照全会指明的路径,努力把内陆从开放的末端变身为开放的前沿。
记者:我们了解到,重庆开通了“渝新欧”铁路,往欧洲开行了近100趟,运送了8000多标箱。经过“渝新欧”的实践摸索,您认为内陆要打通国际大通道的关键是什么?
黄奇帆:您提到的“渝新欧”实际是一条国际铁路联运大通道。它从重庆出发,在新疆阿拉山口出境,经过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白俄罗斯、波兰,最后到达德国杜伊斯堡。目前,它的全程运行时间只有16天左右,运时比走海运快30多天。这就把“直接运费+货物占压的资金时间价值”形成的综合运费降到跟海运运费差不多,甚至更低,并且还减少海盗、台风等不确定性因素,提高出口企业安排生产的准确性。
在去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这个“一带一路”“大鹏两翼齐飞”的宏大战略,既是内陆必须肩负起、落实好的重大责任,也是内陆改变区位条件的重大机遇。具体落实,要从“软件”和“硬件”两个层面操作。
从“软件”层面来讲,重点是要建立国际协调机制,驱动不同国家的“硬件”设施“兼容、运转”。欧亚铁路大陆桥其他的“南线”“中线”为什么长期“空转”?关键还是没能打通沿线各国之间体制不统一、规则不同的“软件”障碍,从而没解决好换轨、转场等“硬件”障碍和运费高、货源不稳、回程货少等问题。要解决这些大面积、长周期存在的问题,关键是要创新四种协调机制。铁路方面,要建立跨国铁路国际协调机制,推动各国合作开通“五定班列”,即定站点、定线路、定车次、定时间、定价格,优先装车、优先挂运、优先放行,实行全程监控,编制统一的运行时刻表,统一运单、统一调度。海关方面,要建立跨国海关的国际协作机制,实行中欧“安智贸”试点和多国海关“一卡通”,保障在始发站报关查验后,沿途各国海关不再重复关检,实现一次报关、一次查验、全程放行。组织方面,促使各国铁路部门和内陆省市合资成立铁路物流公司,从而实现各负其责,利益共享,大家都有积极性。运费方面,要建立完善联席制度,明确协商程序和利益调剂方式,实现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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