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硬件”层面来说,除了国家层面要加强与周边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之外,对地方而言,就是要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发展多式联运。比如,发展江海联运,通过畅通长江黄金水道,开行“五定班轮”;实施铁海联运,开行内陆直连沿海港口的“五定班列”;拓展陆海联运,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开辟国际公路物流大通道;增开国际航线、国际数据直连通道,真正实现内陆与沿海开放没有距离差,没有成本差;积极配合国家战略,加快建设与国际互联的油气管道、光纤等设施,突显更靠近西亚、中亚的区位优势。这些都是打通国际大通道必须推动的工作。
记者:我们很早就听说了“大通关”。为什么全会《决定》还要强调内陆与沿海实现“大通关”呢?
黄奇帆:的确,沿海口岸之间已经实现了“大通关”。但是,内陆与沿海口岸通关仍是“两张皮”。现在的通关制度,对内陆有三个不利。一是口岸管理涉及10多个部委,“多龙治水”,协调困难。由于内陆地区外贸体量很小,所以内陆的难处远甚于沿海。二是通关制度中海关、检验检疫、边防以及港口、货代、船运等环节众多,规章制度、操作程序各不相同,分别执法和作业,大大增加了企业通关成本。内陆不仅要面对共性问题,还要协调与沿海、沿边口岸的关系,更是难上加难。三是现行执法平台封闭运作,口岸通关管理机构和专项监管机构事权独立,通关管理信息自成体系,企业需向不同的机构多次申报。内陆的出口货物一般要到沿海换装、集拼,电子申报数据核对费工费时,获得出口许可的时间被严重拖延,与沿海、沿边企业难以处于公平竞争水平。
所以,全会提出内陆同沿海沿边通关协作,切中了问题的要害。就操作层面而言,重点要推动三项工作。在管理模式上,推动口岸大部制改革,实现口岸管理“一口对外”。这是国际惯例和大势所趋。美国在“911”后,国土安全部下设的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就行使了原分属不同部门的口岸管理职责,实现了口岸管理“一口对外”。我国也应整合口岸管理相关职能,推行大部制,货物进出实行海关“一口对外”监管,旅检实行“边检管人,海关管物”。在管理方式上,协调国与国之间、内陆与沿海之间的通关和口岸,形成协同高效的“一卡通”平台,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这是国际趋势,例如欧盟内部在一国海关检验后,就无需重复查验,只在报关点记账确认就行。我们应以电子口岸为基础,运用物联网技术,推动内陆与沿海沿边大通关协作,通过“一卡通”平台,使海关、质检、边防等部门都在这个平台上运行。在政策保障上,提升内陆口岸的级别。有些内陆城市事实上已成为国际大通道的起点和枢纽,但其铁路、内河口岸仍属二类口岸。政策滞后于实践,造成了政策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应尽快增设内陆水运、铁路一类口岸,通过完善政策为内陆开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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