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顶层设计深化经济体制改革(4)

加强顶层设计深化经济体制改革(4)

最后,投资办银行能否解决民营企业自身发展的资金瓶颈约束?以为自己投资了银行,自己就有资金了,今后发展就有办法了,这是一种很大的误解。监管法规对银行出资人在该银行获得授信,或是在该银行直接行使经营管理权是有限制的,而且要严格于其它的企业和自然人,目的是防止关联交易、内部人控制所可能带来的风险。

全国政协常委厉以宁: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在理论上是个创新。《决定》中有几个重要内容,比如允许更多的国有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等,这些会对下一段工作有很大推动。我想从观念上谈几个问题。

第一,国有企业改为混合所有制企业,是国有资本力量的缩小还是壮大?按照资本来算,假定1000亿的资本,100%是国有,实际控制就是1000亿。假定50%比例就可以控股,那1000亿资本实际可控制2000亿,其实25%就可以控股其他小股东了。因此,国有企业改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不是国有资本力量的削弱,而是充实了国有资本,增加了控制面和实际可控制的资本数量。

第二,国有企业改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之后的好处在哪里?一是扩大资金来源。发展关键行业和新兴产业就需要增加投资,通过吸收非公有经济参股、入股,资金来源更广。二是促进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根据混合所有制经济要求,要遵守股份制的章程和《公司法》,完善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三是有利于国有企业“走出去”。混合所有制完全是股份制,也可能有外资参股,这对企业“走出去”是有好处的。四是国有企业资本雄厚、技术力量强,改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种所有制的优点和长处都可以发挥出来。

第三,鼓励民营企业发展非公有制控股的所有制企业,产权界定明确,也有利于保护民营企业产权。民营企业已在探索实行企业员工入股,这也是混合所有制的形式。这里有一个理论问题需要搞清楚,财富、利润是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共同创造的,既然利润是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共同创造的,为什么利润全部归物质资本投入者所有,而人力资本投入只能够从工资支出部分中取得报酬呢?理论上讲,应该发挥产权激励的作用,高管人员、技术专家、职工都应该有。

此外,还有一系列问题值得我们继续研究。比如,企业员工以什么价格入股?所持股份什么时候能卖,如何转让,是有限转让还是公开转让?职工的股份是否有继承权,是终身制还是可继承?等等。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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