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群众工作制度不健全。领导制度需要进一步改进,党政不分、政社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社,党与政府通过社会组织开展群众工作的力度不够,因此也容易使党和政府成为各种利益矛盾的焦点,导致党和政府公信力下降。民主决策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由决策失误给群众造成的损害时有发生;政治参与机制不完善,有序政治参与渠道不畅,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参与需求,非理性和制度化政治表达和参与事件增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待深化,选人用人机制不完善,一些地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潜孽暗长,特别是“对下负责”的制度刚性弱于“对上负责”的制度刚性,在客观上造成一部分干部不愿意费力吃苦地做与民生和群众有关的工作;民主法治机制不健全,致使一些地方对党群干群关系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带有很大随意性,或是出现“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现象,与“法治”要求相去甚远;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弱势群体难以享受中国经济发展的丰硕成果,增强了他们对社会的怨恨,加大了坚持和贯彻群众路线的难度。社会矛盾调解机制、社会管理机制和联系服务群众机制不完善,群众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持续性不强,群众工作组织网络需要进一步健全,等等。
三、新时期新阶段坚持和贯彻群众路线路径选择
那么,新时期新阶段坚持和贯彻群众路线的现实路径是什么呢?我们认为,应当从思想教育、改进作风、提升能力、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建构新时期新阶段坚持和贯彻群众路线的有效途径。
思想教育是前提。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也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开展群众工作的基本前提。要加强对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与群众路线的再教育活动,通过群众路线再教育,使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真正从思想上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同时要坚持与时俱进,适应新时期新阶段开展群众工作的新要求、新特点,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理念,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牢固树立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理念,通过民主协商、依法办事,统筹兼顾,协调利益矛盾,化解群众纠纷,公平对待各个群体的群众的利益需求,让发展的成果全面惠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牢固树立社会的理念,积极培育公民精神,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开展群众工作中的作用。进行群众路线再教育,要注意克服以下倾向:一是反对包办主义、替民作主的倾向,真正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为实现自身的福祉而奋斗;二是反对民粹主义、迎合群众倾向,防止把群众的胃口提得太高,陷于福利主义的泥潭。三是反对实用主义、摆平群众倾向,防止重利轻义,重堵轻疏,把群众工作仅仅当做维护稳定的方式和手段。四是反对命令主义、强迫群众的倾向,违背群众意愿,甚至与民争利,欺压百姓,损害群众利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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