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主、自由、平等的几点思考(7)

关于民主、自由、平等的几点思考(7)

2.努力建设和扩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由。首先,无论是哲学意义上的自由还是政治意义上的自由,都不可能是绝对的。自由总是相对的,有条件的,纯粹的绝对的自由从来就不存在。其次,自由作为上层建筑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基础,没有起码的物质条件,什么自由也实现不了。正如马克思所说:“在一无所有的地方,皇帝也会丧失他的权力。”[6]所谓相应的物质条件就是说物质条件的水平也就是人自由的水平。再次,在阶级、私有制消灭之前,自由只能是法律所允许的自由。

我们要努力实现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自由。这种自由是多数人的自由,是全体中国人民的自由,这就将它从根本上同资产阶级的少数人的自由区别了开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由,是有纪律、有义务的自由,是自由与纪律、自由与义务的结合和统一。不要纪律的自由必然会陷入无政府主义,人民就将是一盘散沙,什么建设事业也进行不了,自由必然落空。我们每一个人既要有享受自由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必须承担的义务,自由并不是像某些人想象的想怎样就怎样,自由本身就是负责任的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由是服从法律的自由。在我国今天的条件下,法律仍然是一切自由的保证和基础。没有交通法规,人们连行车走路的自由都不能保证,更不用说其他的自由。有论者在谈到言论自由时,常常抬出美国等西方国家,似乎在那里言论是绝对自由的,以此指责我国是不自由的。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资产阶级思想家在倡导自由时就曾对此做过澄清。洛克就曾指出:“自由,正如人们告诉我们的,并非人人爱怎样就可以怎样的那种自由。”[7]关于美国的言论自由,哈佛大学教授罗杰·费希尔写道,“没有一个国家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完全自由发表任何言论”,而是制订各种规则对言论自由加以限制。在我国,只要不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伤害他人,不散布谣言和传播黄色污秽的东西,言论自由是有保证的,这是事实。

3.为实现平等而创造条件。平等是时下的一个热门话题,很多人的报告、讲话和文章中经常提到这个问题。但我们今天要的是什么样的平等,怎样实现人民的平等要求?往往语焉不详。

在当今时代和社会中,平等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和交往中。其中经济平等是基础,没有经济平等,其他平等都是欺人之谈。这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如此,我国当然也不例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平等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是可以而且也应当实现的,这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能把这一点真正做到,广大人民就受益匪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资本主义国家也坚持这一条,在这点上我们与资本主义国家并无差别;差别仅仅在于:我国的各项法律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而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在本质上是维护资本家少数人的利益的。我国人民的政治平等也受法律保护,在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的资格不由拥有财产多少来决定,而是由他为人民服务的业绩以及是否受到人民的拥戴来决定,这就是我们的人民代表有不少是先进人物的原因。因为他们为人民做了好事、善事,为人民谋了利益,所以人民才拥护他们,把选票投给他。人民在这点上行使了真正平等的权利,这是实现法律平等的具体体现。

共产党人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即实现共产主义,到那时才谈得上人的真正的平等。而这将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今天的努力,就是在为实现未来的最高理想创造条件,为实现真正的平等打造物质的精神的基础。我们坚信,经过几代或十几代人的奋斗,这样一个真正人人平等的社会一定会实现。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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