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态社会主义的理论创新(2)

论生态社会主义的理论创新(2)

——以奥康纳的“重构历史唯物主义”为范本

其一,在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基石的“劳动观”方面。马克思认为,现实劳动的本质是“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其质底表现为“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的双向过程。即在劳动过程中,一方面,人的“劳动力首先是已转化为人的肌体的自然物质”对外界的自然物质发生作用。“这就是用自然来变换自然”;也即人自身的自然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使“天然存在的物质财富要素”、“特殊的自然物质”变成适合人的需要的各种劳动产品。在这个过程中,人的劳动和自然物质相交换、相结合,使劳动活动“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据此,劳动就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但另一方面,劳动过程还是人的自然化过程,人在改变自然的同时也会改变自身。这诚如马克思所言:“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之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它自身的自然。他使自身的自然中沉睡着的潜力发挥出来,并且使这种力的活动受他自己控制。”[2]

奥康纳认为,马克思的这种“劳动观”必然使他成为“自然资源保护论者”,因为既然现实劳动的本质是“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因此,劳动过程是否合理地处理了这一关系,乃是决定自然是否有利于人的发展之底奥。这样,“事实上,马克思关于社会的观点中包含有人类不再异化于自然界,人类对自然界的利用不再建立在资本积累逻辑的基础上,而是一方面以个人和社会的需要,另一方面,以我们今天所谓的生态学的理性生产为直接基础的思想。”[3]然而,马克思尚未达到“生物种类的保护主义者和生态学家”的层次,因为其“劳动观”局限于政治经济学视阈,因此,由“劳动”建构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范畴坚持主体决定论的立场。这具体表现为:在马克思的“劳动观”中,自然界(与劳动一起)只是作为使用价值的财富来源,而没有作为交换价值的财富来源;这样,在工业文明的主流生存方式──市场经济格局中,自然界被置于纯被动和无价值的地位,而人类劳动被设定为决定性和唯一价值的地位;这种理论突显自然界的人化问题,却没有强调“自然界之本真的自主运作性”及其反向控制人的生存问题。这当然不能达到从全局解决生态问题的水平。

其二,在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基础的“生产方式观”方面。马克思强调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揭示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自然生态发生冲突的必然性。例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林业进行了准确定位:“漫长的周转期间,使造林不适合私人经营,因而也不适合资本主义经营。资本主义经营本质上就是私人经营,即使由联合的资本家代替单个资本家,也是如此。文明和产业的整个发展,对森林的破坏从来就起很大的作用,对比之下,它所起的相反的作用,即对森林的护养和生产所起的作用则微乎其微。”[4]不仅林业如此,“理性的农业”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是不相容的。资本主义农业无论从人学角度还是从生物学角度都是有害的。从人学角度看,人在现代农业中,就像在城市工业中一样,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和劳动量的增大是以劳动力本身的破坏和衰退为代价的;都市化和农业的商业化联合成了一种力量,逐渐破坏着财富的原始资源,即土地和劳动者。从生物学角度看,资本主义农业毁坏了土壤的质量,破坏了人与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使得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归土地,从而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此外,资本还降低了自然的价值,导致了农产品的贬值,这必然会以经济危机的形式表现出来。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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