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改革:养老金改革的第四条道路(3)

权益改革:养老金改革的第四条道路(3)

中国养老金改革前途光明

如前所述,参数改革和管理改革中的缴费管理,在我国尚有部分可为之处,而系统性改革和投资管理改革,尚不太适用于我国时下的经济、金融状况。然而,中国养老金改革前途依然十分光明,因为我们拥有三类他国不具有的庞大资源,即居民储蓄、国有资产和外汇储备。

与其他国家不同,中国时下最重要的改革方向,其实应是第四条道路——权益改革,即将已有的社会资源锁定用于养老金体系。权益改革没有改变社会资本存量,也不依赖于金融发展程度,特别适用于我国这种社会积累较高而金融不发达的国家。

可能的权益改革包括三方面。第一,可以通过税收递延型储蓄计划,鼓励个人为养老储备资金,使银行储蓄变为养老储蓄。第二,利用庞大的国有经济和国有资产来充实社保基金,如提高国有企业利润上缴和国有股转持。在历史上,智利和澳大利亚都曾利用国有资产为养老金改革筹资。第三,可以将部分外汇储备改造为主权养老基金。2006年,挪威政府将石油基金改组为政府养老基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永远不需要系统性改革。未来随着储蓄和金融发展状况的改变,向积累制的转型将逐渐显得必要。当前系统性改革方面的要务是,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监管,繁荣金融市场,培育改革的外部条件。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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