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正确面对消费和需求,实现生活观念与消费方式的转型
生态社会主义明确批判了资本主义的价值观和“异化消费”,指出西方工业社会出现的精神衰退和精神贫困正是其直接的后果。“异化消费”激发了人们的物质欲望,使人们把最大限度的消费当作真正的个人追求和幸福来源,也相信大量消费必定可以导致经济的无限增长,这一观念使人在占有、享受和无止境的消费欲望中失去了自我,成为“单向度的人”,成为消费主义者、拜金主义者。对消费的操纵成为维持和提高利润率及实行社会控制的重要手段,最终使得生产与消费发生背离,消费行为与消费需求发生背离。作为“将大量生产和大量消费联系在一起”的中介产业——商业广告,通过劝诱而促进消费,对生态的失衡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为了满足“虚假的需要”和“无限扩张的消费”,企业就必须扩大生产、大量消耗自然资源,这势必超越资源环境的容量,加速生态的恶化。因此,“消费异化是生态危机的直接推动者”。
罗马俱乐部创始人贝切利曾指出:人类创造的技术圈入侵生物圈,进行过多的榨取,从而破坏了人类自己明天的生活基础。如果我们想自救的话,只有进行文化价值观念的革命,要以建立丰富全面的生活方式为核心,兼顾人类长远利益包括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建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新的生活范式。生态社会主义者反对人们无限地追求高消费,反对把追求消费同满足或幸福等同起来的观念,认为人们应该根据特定的生物圈所提出的生态要求来建构自己的物质生活,主张适度消费的理念,强调“更少地生产,更好地生活”,提倡“小即美”,消灭“大即美”的异化消费现象。用安德列·高兹的话可概括为“够了就行”,即要达到从对物质的需求到对精神的需求,从对生活物品数量的追求到对生活质量的关注,从对生活享受的满足到对身心健康舒适、与大自然和谐一致的全面追求。生态社会主义为走向基于自我约束的、更节俭的、生态上可持续消费的模式提供了较好方案。
生态社会主义者对异化消费的批判警示我们,建设生态文明还要处理好生产与消费的关系,树立节约意识,改变过度消费、超前消费、“一次性消费”和“类一次性消费”,努力抑制挥霍无度、铺张浪费、炫富摆阔的消费现象和享乐主义。我们要提倡“有限福祉”的理性生活方式,促进公众生活方式向“生态化”方向变革,使物质财富的消耗既满足自身需要又不损害自然恢复能力,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也不损害后代人的需要,逐步形成理性消费、适度消费、绿色消费的生活方式,减少或杜绝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四、树立全民生态文明观,扩大基层民主政治,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化
在政治方面,生态社会主义主张在经济、政治、生态相互统一的基础上,对现代国家的民主政治进行改造,实行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分散化与整体化相结合、区域化与国际化相结合的新型民主政治体制。这种民主既不是专家治国式的,也不是专制式的,而是以保障个人的完整性和集体利益为核心的民主。
生态社会主义者从绿色运动的政治主张中接受了基层民主的原则,强调政治过程的分散化和非官僚化。他们认为,社会基本政治单位的规模要尽可能地小,以自力更生为原则建立许多分权化的地方社区或者地方社团。规模小的优越性除了贴近自然之外,还有利于自我管理,提高公民民主参与的积极性。此外,还可以有效制约经济实体的过分膨胀。生态社会主义与一般生态主义在“基层民主”上的区别在于,生态社会主义主张“草根民主”,强调工人阶级和最底层劳动人民(即“草根阶级”)的利益,而不仅仅是中间阶级的利益。[7](PP. 137—141)在这个社会,公民通过基层民主自治、民主参与,直接参与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为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服务。当然,未来理想社会虽然是民主的、非集中的,但不可能完全是分散的、地方自治的,在这种政治结构中,国家还将长期发挥管理社会生活的作用。
在社会文化方面,生态社会主义主张建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新的生活方式,以及生态社会主义的文化、道德和价值观。每个人都有自由、平等、身体健全和自决的权利,并且只有通过有助于个人解放和发展的社会凝聚力和社会生活,才能使每个人在社会舞台自觉地团结、自愿地合作,充分发挥个人的能力。生态社会主义者认为,环境问题的本质是公平问题,他们主张社会民主和公平正义,法治无疑是维护民众生态权益,实现代际补偿与生态补偿的根本保障。戴维·佩珀提出,“基本的社会主义原则——平等、消灭资本主义和贫穷、根据需要分配资源和对我们生活与共同体的民主控制——也是基本的环境原则”。[4](P356)
因此,我们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首先要大力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公民的生存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保障和维护公民的生态权益;其次,要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使全体国民增强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营造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与此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努力推动生态立法、执法和守法,通过健全的法律制度规范政府、企业、公民的行为,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追究制度和损害赔偿制度,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此外,还要建立相关市场交易机制,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2],最终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规范化、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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