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报告:2013年法治建设有里程碑式进步

向人民报告:2013年法治建设有里程碑式进步

2013年“两会”前夕,“法治中国”在人民网推出的“两会调查”中获选网友最关注的十大话题第八位。涉及法治的关键词入选前十,在近几年的两会调查中已成为一个“传统”,传达着网民对法律制度有效性的持续期待。而热词从过去的“司法公正”升级为“法治中国”,则进一步体现出,制度建设的要求已不仅仅针对最终环节的“司法”,期待也不仅止于“公正”,依法治国的精神应该渗透到整个国家的大政方针里,成为从官员到老百姓所有人行动的坐标系。

针对如此期待,在刚刚过去的2013年里,政府和司法机关做出了哪些回应呢?

三中全会:为司法改革定音 为未来铺路

从回应的角度而言,这不是时间最早的,但无疑是级别最高的,因而所传递的信息也最清晰、最强烈。2013年11月9日至12日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并指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决定》以逾千字指明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各个方面,其中包括法律界长期讨论与着力推进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审判检务公开和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等内容,其全面程度令业内人士都颇为意外,感慨“是要动真格的了”。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何帆分析《决定》时指出,《决定》提出“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是剑指“司法地方化”倾向;对司法人员遴选机制的改革,是因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人的问题是关键”;而《决定》原文“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表述,点破了审判权运行过程中长期存在的行政化问题。

最高法院司改办主任贺小荣也指出,司法体制改革进行了十五年,这是解决司法的地方化问题第一次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阳光司法工程,是传统司法公开制度的一次巨大革命,而涉诉信访改革更表明了由功利型维稳走向价值型维稳的新型取向。

这些值得细细咀嚼的《决定》原文,已经为接下来的司法体制改革定了调:“专业化”、“去行政化”、“去地方化”将会是长远的价值取向。在此前提下迎来的2014年,也会是新一轮改革的开局之年,人民群众将不能不在满怀期待的同时,密切注视着司法机关的每一个具体动作,等待“惊喜”。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