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崇拜”是否走到了“分水岭”?(2)

“公职崇拜”是否走到了“分水岭”?(2)

摘要:“先有‘特权’,才有‘崇拜’。”全国政协委员、作家梁晓声认为,人们真正崇拜的不是公职岗位,而是公职岗位捆绑的某些特权。有了这些特权,就可以做平常人做不到的事,小到“择校不用交钱”,大到“撞人不用负责”。

公务员职业如何正本清源?

抛却盲目崇拜的光环,抛却“官不聊生”的吐槽,公共职位本身应当处于何种地位?如何给公务员这个职业正本清源?

“从全世界范围看,公务员都只是中等的好职业。它的优势在于收入稳定、职业安全性好、社会声望和社会价值较高。”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应当通过组合拳,让公职岗位回归应有社会价值,避免畸高畸低两种极端。

他说,一方面,公职岗位长期形成的特权、隐性福利和超国民待遇要剥离,腐败获取的经济利益要剥夺,通过制度的“笼子”,让职业带来的灰色收入趋向于零。另一方面,饥寒交迫、难以养家糊口也不是公职规范应有之意,应当给出一个合理的薪酬框架,足薪保廉,同时通过强化考核和细化奖惩,防治“不贪不作为”,确保“既勤又廉”。此外,还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用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手段收揽人才,对存在缺德失信、贪腐无为等行为,一经发现,终身不得从事公职。

“公职只是各行各业中的一种。”高波说,卸下灿灿金光,回归应有社会价值后,人们对公职的心态将会更平和,态度更理性。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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