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肌无力”:法规变成君子协定
虽然带薪休年假已有具体法规和操作细则保障,但一些单位依然屡屡出现“选择性失明”,甚至想方设法规避,导致法定权益俨然成了“纸上权利”。
一些法律界的代表委员表示,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带薪休假权”的手法主要有: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时间计算年休假天数;通过几份劳动合同之间的待岗期限折抵休假期限;与劳动者签订无年假约定;以旅游福利替代年假待遇等。
合法权益屡遭侵害背后,“浅层”原因在于,对于侵害法定休假权行为的处罚没有达到令用人单位敬畏的程度。而“深层”原因则在于监管“肌无力”。
究竟是制度有漏洞让用人单位“有隙可钻”导致“管不胜管”,还是因为不重视监管导致违法成本低?
有代表认为,一个重要的问题在于,目前各种法律法规对带薪休假缺乏刚性约束,对用人单位如何监管以及对拒不执行的单位如何惩罚方面的规定还比较笼统,对于一些用人单位而言不过是管君子不管小人的“君子协定”。
但这不能成为监管不作为的“挡箭牌”。不容否认的是,个人在争取权益上的弱势,而监管部门在监管上的不主动,是带薪休假难落实的重要根源。
“分析起来,主要障碍还是没有给予这一公民法定权益以足够重视,落实情况如何基本没人检查,出现‘虎头蛇尾’,导致落实情况大打折扣。”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假日制度改革课题组负责人蔡继明教授说。
这与黄细花代表不谋而合。她说,我国《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都对员工带薪年休假有明确规定,但由于缺乏责任追究条款的细则,规定的处罚力度不够,相关执法部门对用人单位的监督不到位,鲜有因违反这一制度规定而受罚的案例,而职工因个人谋生需要或害怕失去工作又往往不敢维护自己的休息权益,使得带薪年休假制度难以落实。
落实“路线图”:既要有假休,还要敢休假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落实带薪休假”,公众期待同时也心存担忧:喊了20年,依然“有假难休”,究竟应以什么样的措施保障能落在实处而不是继续停在纸上。
“无奈的现实是,带薪休假制度‘肌无力’,却不得不在法定节假日这边‘做手术’。当下最急迫的问题还是怎样让带薪休假制度更有效地落实。”蔡继明建议,应制定更加具体的实施细则,强制落实劳动者休假权。
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要多管齐下,监管不可或缺。全国人大代表郭乃硕说,靠职工自身努力争取,落实带薪休假难度很大,最需要的是加大监管力度和违规惩罚力度,以刚性的约束为落实好带薪休假提供有力的配套保障。
“应建立用人单位带薪休年假主动上报制度,监管部门要把职工带薪休假作为劳动监察的专项内容,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专项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黄细花代表说。
另外,可考虑建立“反向倒逼”制度。例如,对不主动安排带薪年休假的单位取消免税优惠规定、评优规定等。建立企业奖励基金,用于奖励执行带薪休假的企业。国家机关建设考评、人大政协和工会的视察检查等,都要把带薪休假执行情况列入考核范围。
只要有决心,再难的制度也可以落实好。”蔡继明说,带薪休假是百姓关注的民心工程。我国目前的带薪休假在世界范围内还属于低水平,需要先小步快跑,等低水平“休”落实了,再谋求更高层次的天数问题。
作为全国假日办主任,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5日在驻地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带薪休假已经有立法、有政策、有制度,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又专门强调落实问题。虽然落实客观上会有一些困难,发达国家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也经过若干年的过程,但“我们跟有关部门、有关方面,要认真贯彻这些法规、政策、制度。”
“只有制度真正落实了,让每一个劳动者敢休假、休好假,带薪休假才不会沦为‘少数人的福利’。”蔡继明说。(记者刘元旭、乌梦达、胡星、刘景洋、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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